其实 3、4的行为根本不能算是(无风险)套利吧
买美债要承受汇率风险、升息风险、违约风险(虽然趋近于零),显然不是无风险套利
增贷买股票要承受股价波动的风险,更加不是无风险套利
所以以上两者的报酬其实来自于承受了风险,不是套利行为
除非像 ETF 溢价了,你去买齐 ETF 的组成成分,然后跟发行商交换溢价的 ETF 拿去二级市场卖掉赚溢价价差这种才是套利行为。只是这个管道一般人也无法参与就是
※ 引述《YAYA6655 (YAYA)》之铭言:
: 这个事件告诉我们几件事情
: 1. 市场没有送分题
: 2. 杠杆开大一有闪失就危险
: 3. 增贷去美债套利不可行(其实大家早说过了)
: 4. 增贷去买股票ETF套利也不可行(其实大家早说过了)
: 5. 房子原来是会跌的
: 总之学到好多,大家应该很开心又成长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