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北市残障车位产权?

楼主: Mylife5566 (这就是人生)   2024-10-14 23:52:20
小弟住在台北市社区,而社区有规划残障车位,因为收到资讯很混乱,所以
特别上来询问前辈:
一派说,残障车位属于管委会产权,所以身体不方便的社区人员皆可使用。
问题来了,这意思是只要我有残障贴纸在车上,我就可以长时间停放,毕竟
产权属于管委会,算是公设吧。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812&t=6481460
另外一派说,这是住户产权,但因为法规,所以社区的不方便人士可以使用。
问题来了,这意思是只要我有残障贴纸在车上,我就可以长时间停放? 那产权所
有人车停哪?
再麻烦各位解答,谢谢大家。
作者: Yishanhuang (Yishan)   2024-10-14 23:57:00
那是产权所有人的私人车位啊有区分所有人就是约定专用买那格理论上买的人的车会有证除非建商没卖掉拿来当公设,但是普通大楼相当罕见
作者: badfood (为自己加油)   2024-10-15 00:17:00
那不是残障车位 是无障碍车位 任何人都可以停 可以买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24-10-15 00:26:00
以上皆是 台湾车位产权不同时代有不同规范 都有可能你要搞清楚的话 要把产权登记拿出来确认 新的一般是约定专用 不是公设也不是专有产权约定专用停车位 系指依民法第799条第3项之规定,将区分所有权之共有部分,依规约之约 定,约定为特定所有人使用,即所谓之“共有专用”,例如:在法定停车空 间设专用停车位。 此专用权,性质上具有排他性,惟系债权上之权利,并非 物权。然后规约由区权会决议 或是区权会授权管委会
作者: physicsdk (我是小洛)   2024-10-15 01:03:00
除非建商当时没卖被当公设 那就依管委会规定使用 不然有卖给住户约定专有就是只有私人车位 只有他能停 实务上身障车位就算没证也在买 就算有人检举私人建物也不能叫吊车进来拖 哪有差? 有的甚至直接请建商交屋前变更,把标线划掉变超大普通车位公共场所保障身障优先使用合理 私人建物要停自己买还要被同样法规限制其实蛮无脑的
作者: badfood (为自己加油)   2024-10-15 01:41:00
住宅里面设置的是无障碍车位 和公共场所的身心障碍车位是不一样的东西 无障碍车位没有限制要身心障碍者才能使用
作者: KingFelix (2010 AL Cy Young)   2024-10-15 10:27:00
先看有没有卖掉 如果卖掉了那就是私人车位 如果没卖掉那就看管委会怎么应用
作者: physicsdk (我是小洛)   2024-10-15 11:06:00
有什么不同? 不都是公寓大厦管理条例 每50个车位就必须包含1个身障车位 这条吗?
作者: badfood (为自己加油)   2024-10-15 11:23:00
差别就是无障碍车位 不是 限身心障碍者使用
作者: physicsdk (我是小洛)   2024-10-15 11:41:00
谢谢 我看到后面大大po的文了 应该是后来有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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