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联征上的房贷纪录,购置类的挂科目1,周转金挂4,央行二户限制只管购置类,投资
客跟亲友或钱庄借一笔钱把购置类还掉(后面再借出改挂周转金),就不受第二户、第三户
购屋贷款限制,应该只要是尚未还清的房屋贷款,不管是购置类或周转金,就算一户贷款
,别让投资客钻联征的漏洞。
二、房屋登记人要和借款人一致,登记人财力不足征提亲友当保人就可以了,这样才能明
确判断是第几户贷款。
三、央行有房贷增贷额度不能流入买房的限制,但没有明确罚则,投资客制造资金断点,
在A银行增贷额度转去B银行帐户买房,被抓到的机率
也不高,如果违规罚款等同贷款的金额,可以有效压抑投资客的违法行为。
四、换屋族先买房再卖房,在联征及财产清册上都可证明是第一户,银行都很欢迎重新换
约,或也可以跟银行签一年内先买后卖的承诺书,不受二户管制(金检会查是否有兑现)
,根本影响不大,黑心房仲及投资客别再骗了。
五、有钱人就是喜欢玩有把握的杠杆,你要他锁那么多现金在不动产,他心痛宁可不玩,
第七波管制一定有效。我自己房贷已还清,未来再买房不能寛限,也是受害者之一,眼看
有效的囤房税及实价课税遥遥无期,但还是希望居住正义能有实现的一天。
漏洞一堆,难怪房虫爱炒房,金管会睡着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