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突然接到地政事务所通知说要我去办理土地权状,是日治时期几经波折传下来的(家
族自清代就在台北市了,可惜不姓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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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办完洋洋洒洒有九张土地权状。实际上因为年代久远,子孙众多,加上又是公同共有
,传到我手中,我连其他共有人有几个都不知道。
现在似乎只能等看明年税单。如果家族有勇者都出面缴清或是为数不多就算了,毕竟是祖
先的努力,不然光转移就要全体持有者同意,这比同学会的难度还高吧。
不过我稍微搜寻了一下,同地号今年居然有被法拍的纪录(看是某人因卡债被强制执行)
,可是我们在公同共有的情况下,有可能只有某人的持份被强制执行掉吗?还是债权人到
时候会帮我们办理分割?有人有继承到公同共有土地的经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