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跟亲戚闲聊,谈到新制的房地合一税,对遗产继承者日后售屋会造成很大负担。
举例来说,如果继承了105年后没有贷款的房子现值1000万,
假设15年后往生,保守估计变成2000万。
若是继承者要在两年内变现,假设这时候房地现值600万,
那要交房地合一税1400*0.35=490万。
但如果这间房子去做以屋养老,以7成为例,贷15年700万,每个月可以拿到3.8~2.6万。
可以当作生活费,不用跟子女拿钱。
而且假设15年刚好走了,房子增值到2000万。给银行法拍后,扣掉700万,
子女应该可以拿回1300万,只要缴房地合一1300*0.2=260万。
不仅扣税少,而且屋主每个月可以有一笔生活费使用,似乎比死守一间房子来的有用。
不过这里有一个风险,如果15年内没有死,必须还700万本金,不然得搬家让银行法拍。
这样的想法是否有盲点,想跟大家讨论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