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买了明年第二季交屋的预售屋
非六都,成交金额1454万。
我跟先生年纪都是38岁
先生任职知名外商,年收200万左右
我本人劳保挂在妈妈公司,薪水打基本工资
但事实上是自由业,接案每月约3~4万
两人都无信用不良纪录
先生名下有一间房,贷款918万,目前宽限期内,房子出租中,每月租26000,贷款利息约16
000,宽限期后含本金每月缴33000多。
我名下有一间厂房,农地违建厂房,自住房,无贷款也无法贷款。我不确定是否会影响首购
资格,之前因此无法申请新青安,因
为财产清册上有,怕有些银行会看。
目前手边资金大多投入股市中,约700万,现金约50万,每年股利约20万,想开始制作金流
。之前问过前一间房贷的业务,是说可以每月存7万现金到自己户头,之后慢慢领出使用,
不知道目前这样的方式是否还可行?还是要将股票变现,长期存某个金额在户头不动呢?
因为目前政策不明,有点担心明年无法贷款可能要换先生的名字,如果这样又要怎么操作,
请教各位了,感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