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成立管委会与点交注意事项?

楼主: H2 (oh!my志玲)   2024-08-17 15:37:32
※ 引述《sixkeeper (乌毛洗蝼蚁)》之铭言:
: 午安呀大家
: 最近我姐有买一间新盖的电梯大楼
: 目前在成立管委会的阶段
: 想请问如果选出来的主委跟建商是亲戚关系
: 后续在点交财产与检测设备的时候有可能摸鱼过关吗?
: 看公寓大厦管理条例
: 里面是说会会同政府主管机关确认并移交
想太多
建管处的最好有空帮你满慢监交
基本上,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管理条例
上面定义的移交
就是把相关文件资料移交给管委会
然后把水电、机械设施、消防设施
及各类管线这四大项跑一下证明功
能正常可以用,就是移交了
觉得怕主委混水摸鱼,
那你就自愿去负责公设验收移交,
扛一下责任应该不难吧
: 这样好像又不用太担心?
: 反正政府人员也会检查移交内容与程序?
:
不会,社区自己跟建商处理好,
然后两造同意后通知建管处把依法提拨的
公共基金转回社区
作者: badfood (为自己加油)   2024-08-17 16:09:00
法律(57条)规定的点交:水电 机械 消防 管线 没问题后移交住户认知的点交:整个社区公设要完美 一块砖都不能破
作者: Nemophila (琉璃唐草)   2024-08-17 16:20:00
重大缺失都能处理好就差不多要完成点交了吧
楼主: H2 (oh!my志玲)   2024-08-17 17:07:00
花点钱找第三方验一下,没大问题就快点跟建管处办理移交公设保固跟移交是两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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