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最进看到的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QNl78PLsZc&t=721s
16:35分那边提到
租屋公证,就算房客严重欠租超过两个月,依然还是要等租约到期后
才能强制把人赶走,想租约到期前赶人就只能打官司
这让我有点疑惑,如果房东还要再跑民事才能强制赶人那公证要干嘛?
如果租了长约 房客第二个月就摆烂房东不就完了
但是我之前也有看一下
住宅租赁契约应约定及不得约定事项这条法规
并没有提到说
公证书不可约定租客发生欠租、破坏房屋、于房屋进行违法行为等严重状况时
房东不能提前解约的条文
最近1楼有打算出租给对方当店面,也打算走公证租约
我自己是打算约定 房客有欠租2个月以上,破坏房屋、违法使用或任意转租
等严重违规行为 将立即解约并要求搬离的条文
想先确认一下是否真的不能约定任何房东提前解约条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