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自住重购退税/卖屋免税额疑问

楼主: moremore99 (毛怪)   2024-07-30 14:45:48
各位房版大大好
小弟先前买了预售屋A要三年后交屋(自用)
但因为今年闪婚的关系,急需要房子入住
故这个月买了中古屋B(小2房), 要撑到A交屋
原本的想法是五年后B税率降低再卖掉
但今天小菜鸟才发现原来有重购退税和六年自住400万免税额的规定
想请问以下几种卖B的作法是否正确
1. 重购退税-卖B 买A
可3年后先卖B, 后买A
但不可3年后买A, 5年后再卖B, 因为B已经没有自住事实
2. 6年自住400万免税额
6年后再卖B:不适用,即使有户籍+未出租,单纯空屋
但因无自住事实(水电/etag)故不适用
3. B当自住+投资,五年后找机会卖
五年后可适用20%税率,三年后可出租补贴利息
但就无法使用新青安贷款
想请教以上我的菜B8认知是否有误,跟各位大神是否有建议123哪个做法比较有效益,谢
谢!
作者: hololive45P (MIKO-MIKO-MI)   2024-07-30 14:57:00
重购退税先买后卖,或先卖后买都可以,重点流程只有户籍迁入迁出的顺序,B没什么必要留到5年后卖,户籍在B (本人户籍),A盖好迁到A(一样本人户籍)即可,不管重购退税或免税额都不能有出租事实过,不然会被追税,重点只有这两个(买卖与迁入迁出要在两年内完成)出租好不好赚要看你租哪里,还要考虑租霸的风险
楼主: moremore99 (毛怪)   2024-07-30 15:02:00
感谢holo大大,所以重购退税的“两间都要有自住事实”是我过度解读了,就算是A迁入后才卖B, B卖掉瞬间已非自用(因为已经搬走),还是符合重购退税的条件就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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