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购屋前辈大家好,我与老婆努力许久终于买到人生第一间房子了
有几个问题想请教大家:
这间房子欲贷款1600万,原先计划是房子登记在我老婆名下,贷款人为我,
因我为公务人员,原本打算1000万贷款使用新青安房贷,
其余600万贷款使用筑巢优利贷,结果台银人员表示,我若要使用新青安,
则房屋登记人必须为我或者共同持有才可使用新青安,
不然就是1600万贷款全部都使用筑巢优利贷则房子即可登记在我老婆名下。
因未来有打算买第二间房或是买新卖旧的打算,
爬文查到共同持有会占用两人的首购额度,不建议如此操作。
1.目前想法是先登记共同持有,等未来有需要买第二间房或买新卖旧时,
再将我的持份赠与给我老婆,然后第二间再登记我的名下,
不晓得这样的操作是否可行,或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2.另外,因我打算还款房贷2-5年左右后再把房贷转增贷出来投资股市,
想问若房子登记共同持有或在我老婆名下,对于未来转增贷是否有影响呢?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