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20 13:39
公开资讯观测站重大讯息公告
(2536)宏普-公告本公司拟签订新北市新店区斯馨段‘宏普Grand Park’建案之新建大楼
承
揽合约
1.契约种类:自地委建
2.事实发生日:113/5/20~113/5/20
3.契约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
契约相对人:建国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与公司之关系:非本公司关系企业
4.契约主要内容(含契约总金额、预计参与投入之金额及契约起迄日期)、限制条款及其
他
重要约定事项:
地点:新北市新店区斯馨段40、41、41-1地号
契约金额分别为:新台币1,820,000,000元
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事项:无
预计签约日期:民国113年05月20日
5.专业估价者事务所或公司名称及其估价结果:不适用
6.不动产估价师姓名:不适用
7.不动产估价师开业证书字号:不适用
8.取得之具体目的:不适用
9.本次交易表示异议之董事意见:不适用
10.本次交易为关系人交易:否
11.董事会通过日期:
12.监察人承认或审计委员会同意日期:
13.估价报告是否为限定价格、特定价格或特殊价格:否或不适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价报告:否或不适用
15.尚未取得估价报告之原因:不适用
16.估价结果有重大差异时,其差异原因及会计师意见:不适用
17.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不适用
18.会计师姓名:不适用
19.会计师开业证书字号:不适用
20.其他叙明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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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的物之名称及性质(如坐落台中市北区XX段XX小段土地):
新北市新店区斯馨段‘宏普Grand Park’预售案之房屋及车位
2.事实发生日:113/5/7~113/5/7
3.交易单位数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
(1)交易单位数量:1户2车
(2)交易总金额:新台币4,811万元
4.交易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交易相对人如属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关
系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对人:段伟国
(2)与公司关系:本公司董事长特助兼法人董事之代表人
5.交易相对人为关系人者,并应公告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转之
所有人、前次移转之所有人与公司及交易相对人间相互之关系、前次移转日期
及移转金额:
(1)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一般销售,未限制销售对象。
(2)前次移转日期及移转金额:不适用
6.交易标的最近五年内所有权人曾为公司之关系人者,尚应公告关系
人之取得及处分日期、价格及交易当时与公司之关系:
不适用
7.预计处分利益(或损失)(取得资产者不适用)(递延者应列表说明
认列情形):
预计处分净利率约10%~15%,惟尚需俟实际投入成本及费用而定。
8.交付或付款条件(含付款期间及金额)、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
事项:
于董事会通过后签订合约,依合约内容付款。
9.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如招标、比价或议价)、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及
决策单位:
(1)交易之决定方式:员工申请并经核准
(2)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依“员工购屋优惠办法”规定办理
(3)决策单位: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
10.专业估价者事务所或公司名称及其估价金额:
不适用
11.专业估价师姓名:
不适用
12.专业估价师开业证书字号:
不适用
13.估价报告是否为限定价格、特定价格或特殊价格:否或不适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价报告:否或不适用
15.尚未取得估价报告之原因:
不适用
16.估价结果有重大差异时,其差异原因及会计师意见:
不适用
17.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不适用
18.会计师姓名:
不适用
19.会计师开业证书字号:
不适用
20.经纪人及经纪费用:
不适用
21.取得或处分之具体目的或用途:
获取营业利益
22.本次交易表示异议之董事之意见:
不适用
23.本次交易为关系人交易:是
24.董事会通过日期:
民国113年05月07日
25.监察人承认或审计委员会同意日期:
民国113年05月07日
26.本次交易系向关系人取得不动产或其使用权资产:是
27.依“公开发行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准则”第十六条规定
评估之价格:不适用
28.依前项评估之价格较交易价格为低者,依同准则第十七条规
定评估之价格:不适用
29.其他叙明事项:
董事会授权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订定签约日期及签约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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