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花莲发生太极地产事业有限公司卷款潜逃
我自己解读了几个观点
第一:虽然在内政部预售屋定型化契约里面第六条之一有详细记载是价金返还之保证,由
花莲一信用合作社 (金融机构)负责承作价金返还保证,但极有可能在这部分现场签约的
买方拿到的合约已经有被修改过合约,被抽换掉没有第六条之一的预售屋合约,导致没
有 履约担保机制。
第二:也有可能是在个别磋商条件中,太极地产事业有限公司说服买家签署不要做履约担
保机制,利用在地老品牌跟信任感来欺骗消费者。
第三:由于预售屋会有盖好主体后要请使用执照后才有过户的行为,也就是说在过户前一
间房子卖一百次,只要其他买家没有遇到或是资讯没有互通,就不会发现被一屋数卖的状
态,利用资讯不对称的方式来做好预谋犯罪的准备。
顺便也要跟新闻业者说,预售屋是没有”履约保证专户“这个东西,履约保证专户是用在
成屋的状态下,才会有万分之6的费用产生
而预售屋都是履约担保机制,这边分成了:
1.不动产开发信托、2.价金返还之保证、3.价金信托、4.同业连带担保、5.公会办理连带
保证协定。
当老百姓辛苦存了一辈子的存款想要有一个安稳的家,却遇到无良建商来欺骗,此时此刻
相信他们需要更多的帮助。
买预售屋就有点像赌博,赌一个未来,但这个未来会是怎么样,我们无法预测。
这边有当初这件案预售屋定型化契约书,有兴趣可以点开来看,总共十张
https://imgur.com/a/doufR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