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顶楼&顶楼加盖卖买的正当性

楼主: airva (airva ho)   2024-04-16 17:17:18
各位房板前辈大家好
第一次来房板po文
如果有经手过类似的物件
不管是卖家或买家 或是房仲业务
欢迎大家来一起讨论一下
那我们就进入正题吧
小弟住的地方是45年左右的公寓
共5层楼 新北市
我小时候的记忆中
顶楼还可以上去烤肉 晒棉被 赏月
直到大概民国不知道70几年吧
顶楼就被五楼加盖了
当时我年纪也还小 大概国小吧
只知道少了一块空地可以游玩
然后五楼的屋主 也不住这边
但五楼 六楼他都出租 收租金
一直以来30多年了
大家邻居也都没有讲什么
前阵子五楼跟六楼顶加的租客
都搬走了
今天我才看到有房仲带客人来带看
然后听到邻居说
五楼屋主要卖房
跟房仲聊了一下
然后有看到DM
竟然是主打
买顶楼送顶加
一户自住 一户出租
我看到时楞了一下
觉得越想越气
你怎么可以这样卖呢
顶楼是我们所有住户的
不是你五楼专属的
上网查了一下有所谓八分之一的规定
我们家这边的顶楼不要说八分之一
大概盖了10分之9吧
30多年了你都这样子出租作为你的收入
现在就连卖房了你还想要当作你的财产卖
爸妈年事已高叫我不要多事
我想请问各位前辈
面对这种情况
其他住户是否有合法的方式可以反制呢?
ps:
其实根本上是跟我没有关系
但我就是不爽
作者: dir2007 (熊猫妈咪)   2024-04-16 17:18:00
你就买下来吧 认真
作者: JOHNNYROSSO (阿嘘)   2024-04-16 17:19:00
你可以告他,但已经持续那么多年的状况,过往的案例都没告成过
作者: amousee (深呼吸一口气)   2024-04-16 17:21:00
人家当时买五楼价格也比较高阿
作者: kutkin ( )   2024-04-16 17:22:00
这个已经是历史共业往好处想 这样漏水算他的
作者: Swave (S-wave)   2024-04-16 17:26:00
加盖的时候就要吵了吧
作者: zaqimon (dream)   2024-04-16 17:27:00
顶加本来就是这样卖啊 不然咧
作者: diablojonn   2024-04-16 17:28:00
你可以检举看看
作者: zaqimon (dream)   2024-04-16 17:28:00
一楼也是前后防火巷加盖 不然就是路边停车位一楼的
作者: NTU303150195 (NTU303150195)   2024-04-16 17:29:00
漏水你有出钱ㄇ
作者: MiniArse (åž‹ç”·)   2024-04-16 17:30:00
你会被仲仲嘘
作者: NTU303150195 (NTU303150195)   2024-04-16 17:31:00
我跟你说个更气的他多盖一层,你低楼层的承重就是++裂更快
作者: zaqimon (dream)   2024-04-16 17:31:00
看过最厉害的公寓是三四五楼间地板打通客厅挑高水晶吊灯
作者: NTU303150195 (NTU303150195)   2024-04-16 17:32:00
然后有机会都更,一楼跟顶加五楼通常不愿意,他白拿一间出租干嘛跟你都更反正垮掉也是二楼变一楼
作者: zaqimon (dream)   2024-04-16 17:32:00
都更一楼跟顶加不是可以分比较多吗!?尤其如果一楼是店面
作者: sandyfanss (单一麦芽威士忌N )   2024-04-16 17:33:00
我记得有些判决引民767和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7、8条是有赢的,如果没有分管契约有可能有机会,说历史共业好像有点怪?
作者: NTU303150195 (NTU303150195)   2024-04-16 17:33:00
他盖的时候你家也没出钱就是了你要怕的是新买家把他弄成改套,租一堆乱七八糟的人
作者: panzerbug (虫子)   2024-04-16 17:41:00
不是违建,是加倍屋;不是凶宅,是故事宅
作者: NTU303150195 (NTU303150195)   2024-04-16 17:49:00
你爸妈住那边,房东不住那边,敌暗你明
作者: dyx0629 (NNNNNNNNNNNNNNNNNNNNNNN)   2024-04-16 17:52:00
准总统再哭一次,你可以原谅他违建吗
作者: lohateve (阿懋)   2024-04-16 17:56:00
其实看起来问题是出在邻居们长时间的妥协,就连现在长辈都没意见,还叫你也不要出意见,如果一开始就反对五楼这样这样做根本都不会有这些问题
作者: inshu (inshu)   2024-04-16 17:58:00
看就知道是没出过社会的乳蛇愤青
作者: CGF16469 (CGF)   2024-04-16 18:05:00
住4楼,楼上顶加出租被我搞到要卖房,呵呵呵
作者: freekid (世界真是小)   2024-04-16 18:05:00
你跟楼上用同一水平吵 那真正知道怎么处理的人就不会想回你了
作者: diablojonn   2024-04-16 18:09:00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24-04-16 18:09:00
了解一下 默示分管
作者: xra686 (索拉)   2024-04-16 18:09:00
台湾政府以前就是惩罚守法的人啊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24-04-16 18:15:00
惩罚守法的人(X) 早期根本没有违建规定台北市的违建认定标准民国77年8月1日才制定之前是没有的民国60年建筑法, 适用区域为实施都市计画地区各地区纳入都市计画 实施建筑管制的时间不同已台北市来讲 旧市区是民国34年10月25日景美、木栅是民国54年4月28日南港、内湖是民国58年8月22日士林、北投是民国59年7月4日新北的话 板桥是民国62年12月3日在实施建筑管制前就存在的房子 基本上都合法 看有没有补登实施建筑管制之后 又分成 建蔽管制 跟 容积管制台北市实施容积管制时间从民国72年到82年各区逐步开始实施在未实施容积管制前的顶楼违建, 有可能是法的在未实施容积管制前的顶楼违建, 有可能是合法的早期违建问题没有那么简单 建筑法规是后来才制定得更周严
作者: bob1211 (小朋友)   2024-04-16 18:37:00
挡人财路,如杀人父母,感觉你一身菜味,想体验看看社会险恶吗?
作者: ChikanDesu (痴汉)   2024-04-16 18:52:00
为什么一楼没卖你就不讨论 谁占用有差吗
作者: sandyfanss (单一麦芽威士忌N )   2024-04-16 18:52:00
I大我的意思是不从违建切入,从侵占共有物切入呢?
作者: allmighty (全都随意)   2024-04-16 18:57:00
法律原则大多采不溯及既往,要告发要负举证责任,最后就看法院怎么判
作者: andy978 (粗脸哥)   2024-04-16 19:06:00
顶加出租你可以告他吐出租金
作者: sandyfanss (单一麦芽威士忌N )   2024-04-16 19:11:00
高院109年度上易字第708号判决请卓参,同为顶楼平台还有新北地院 108 年度诉字第 2385 号判决
作者: aborwang (Abor)   2024-04-16 19:17:00
跟你有相同疑问+1。小时后住公寓顶楼是共用的,每边4个楼住户还有默契的东西各占一角
作者: hollande (心爱骑士来喔)   2024-04-16 19:24:00
直接跟挂布条 让买方知道邻居不好搞==
作者: wcptt (龙魂)   2024-04-16 19:32:00
要从消防法规下手
作者: sernidle (SunChen)   2024-04-16 19:44:00
在这里仲仲只在乎钱不在乎有没有违法
作者: Lenon4561   2024-04-16 19:45:00
讲的你有帮忙负责顶楼维护一样
作者: shermanch   2024-04-16 19:55:00
支持你 顶加这种毒瘤早该被扫入历史灰烬开庭通知书拍照站内我帐户 我捐你钱
作者: sandyfanss (单一麦芽威士忌N )   2024-04-16 19:58:00
积非成是,可悲的台湾人
作者: Lenon4561   2024-04-16 19:59:00
你告赢我补推 嘻嘻
作者: qscNERO (请叫我达文西)   2024-04-16 20:05:00
好奇有办法查到详细什么时候盖的吗?
作者: sandyfanss (单一麦芽威士忌N )   2024-04-16 20:16:00
印象中好像可以调农林航测所的测绘图去推
作者: kagaya (~~)   2024-04-16 20:47:00
我们这边的一楼说顶楼占加盖,顶楼说一楼占停车一楼说我们本来就买比较贵!
作者: ulamong (雾喇喇)   2024-04-16 20:50:00
记得有看过被楼下住户告侵占的新闻
作者: xra686 (索拉)   2024-04-16 21:43:00
其实空拍图就一目了然 因为屋顶形式会差异很大 灰色的变成其他颜色 一看就知道
作者: shuichia (水餃)   2024-04-16 21:45:00
千金之子不死于市,你告赢了基本上好像也没得到什么好处,但你家人还住在那,现在歹年冬到处都是疯子,建议还是以和为贵
作者: Tylose (Tylose)   2024-04-16 21:52:00
农航所的图不是说拿就拿,是要钱的阿
作者: sandyfanss (单一麦芽威士忌N )   2024-04-16 21:53:00
楼上完美示范为什么这类判例会这么少的原因~更正,楼楼上
作者: shuichia (水餃)   2024-04-16 22:02:00
所以楼上建议告到底然后鱼死网破?没事就没事,出事了怎么办?
作者: sandyfanss (单一麦芽威士忌N )   2024-04-16 22:11:00
没有建议告到底阿,我只不过点出这类争议明明法、理都站得住脚,却不常见,必有法理之外的原因
作者: qtduck ( )   2024-04-16 22:32:00
支持+1
作者: ricky60324   2024-04-16 23:12:00
支持你的 你出什么事他们也不会负责 你不如找点阴招匿名检举之类的 别硬著跟对方干 一点好处都没…
作者: victor1985 (8951)   2024-04-16 23:24:00
支持原PO
作者: Csir (张胖胖)   2024-04-16 23:35:00
杀光就对了
作者: glwl40039 (glwl40039)   2024-04-16 23:47:00
支持原po
作者: lkrichard (天空)   2024-04-16 23:59:00
对于违建应该直接罚款 或代拆后收费 要直接有处罚手段之前踢到说政府经费不够 慢慢缓拆 根本打假球
作者: rene5566 (神马都是浮云)   2024-04-17 00:03:00
你替1-4楼争顶楼所有权很好很正义,等5楼遇到天花板漏水,要求有顶楼所有权的大家负责出钱修缮也是刚好而已,权利跟义务好像是相伴的
作者: benson502 (benson)   2024-04-17 00:45:00
支持争取权利,凭什么让他白白收租
作者: jctron (我是白目佑)   2024-04-17 00:49:00
我家这边管委会直接告那些霸占走廊外推的一楼住户
作者: ming5566 (浩南)   2024-04-17 01:10:00
支持 一堆积非成是的真的很白痴 爽收30年租金都不知道多拿去买几户了咧
作者: henrk (台北大肥猫)   2024-04-17 08:57:00
忘了陈水扁的德政???既存违建哪能嘴!!!!
作者: askey (像钥匙)   2024-04-17 09:42:00
支持你搬走再告
作者: ayler88 (ele)   2024-04-17 09:57:00
最简单就是买卖房屋时,卖方要付款请政府人员做检查只要有违建就不能买卖,但这样都没办法做到了非法既得利益者太多了在台湾 乖乖守法只会当成是笨蛋 要选择性守法才聪明
作者: plcc122 (窝颗颗颗)   2024-04-17 12:01:00
支持原po
作者: chigo520 (CHIGO)   2024-04-17 12:53:00
买下来换你爽
作者: bigair888 (空气人)   2024-04-17 13:02:00
顶楼本来就是全体住户的权益,建议提告,只是很多人为了人情两字不打算行动。
作者: jerry1019 (古密斯)   2024-04-17 15:26:00
老一代一堆笑死人的“以和为贵”。我干主委阻挡一楼趁清晨偷加盖的,直接被架在墙上。全社区没人感吭声,连被加盖的住户躲了许久才出来。另一个社区更好笑,部分空地被占用出租停车,赚了几十年,开会时大家敢说不敢做百人社区,也一个孬字。要是照公益提议事情,影响私人利益,没人会支持你。出头的人爆头
作者: k0939770752 (一岁一个月!棒棒)   2024-04-17 19:44:00
有人为了几万块就可以杀人放火了 ,这种数十万元损失起跳的要注意人身安全,疯子年年有
作者: deltaz (我还懂不懂飞翔)   2024-04-17 19:45:00
你爸妈就是怕被搞才叫你不要弄顶楼的住户啊,合法手段一定有,但遇到不理性的伤人甚至杀人,你有打算要承担这些吗?要也是先等爸妈搬走后,看要怎么战再来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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