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都更的公共利益是指什么?

楼主: gerychen (邪惡肥宅)   2024-01-12 20:33:39
※ 引述《pojohn (蒙著脸代表武功高)》之铭言:
: 都更的 "公共利益" 是指什么??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WFp3UvVec0&t=2m32s 都更之程序正义
: 缩址:https://reurl.cc/xLl9eV
: 2分32秒处
: 行政法院法官兼庭长 许瑞助说 :
: 公共利益的概念 , 并不是由公权力单方面片面来决定 ,
: 也不单纯以"成员数量多寡"来决定
: 因此啊! 在都更的过程中 ,保护少数人的权益 也是公益的一环
: 我找到的解释是公共利益是指"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
: 白话的解释这件都更案"全台北人" 或 "全台湾人"有什么利益
: 比较具体的解释是开设多少公共设施,多少公共道路之类的...这些才是公共利益
: 像政府依据公共利益 盖了一座桥,并不是要图利特定人的, 而是要让不特定的人往来的
: 这篇po文并不是要来争论那种才是正确的都更公共利益解释
: 而是要来讨论 不管那种解释都更的公共利益 都不会是"多数同意户的利益"
: 有那些有找到资料有谁说 "多数同意户的利益" = "公共利益" =可以发动强拆的话
: 麻烦告知一下
: 这是文林苑都更立委质询官员没有公共利益是违宪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4C8s1Nt9MfI&t=9m13s
: 缩址: https://reurl.cc/zlA6mk
: 整场看下来官员和立委都没有提到 多数同意户的利益等于公共利益
: 甚至都没有提到多数同意户的利益 , 官员也没有反驭立委说有公共利益啊!
: 多数同意户的利益就等于公共利益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4C8s1Nt9MfI&t=11m7s
: 缩址:https://reurl.cc/2zWzM4
: 可怕的在这里都更法第一条说要增进公共利益,
: 但如何增进公共利益没有授权也没有明订
: 还要官员赶快建立公共利益的审查标准 指标 ,
: 都更最重要的就是"公共利益"啊, 没有公共利益就只是一般建案而己啊!!
: 你都更审议委员会要怎么审公共利益..
: 要都更审议委员自由心证是不是..看心情是不是
: 那如果公共利益的指标是这些什么公共设施之类的...
: 那为什么要用 同意户80% 75%同意来当强拆门槛
: 如果有达到这些指标,那为什么要经过同意户的同意呢?
: 政府的公共建设难道需要地主同意?
: 甚至还有危老来自打嘴巴,危老100%同意才行如果只有99%同意怎么辨?
: 同意户的利益不用顾吗?
: 立法院 政府 媒体是如何带风向洗脑人民说 多数同意户的利益等于公共利益的
: 蓝绿政府真的烂到可以了..
要呈现都更的公共利益很简单
在google街景上找到一个已完工的都更案
然后比对更新前后的街景
公共利益一目了然
2009
https://i.imgur.com/penmtI6.png
2023
https://i.imgur.com/ZvcVYDm.png
地点
https://maps.app.goo.gl/ZVhAGsCXRCYHG9rw7
文字化来说
1.留设开放空间或人行步道,全体市民都可以使用
2.提供汽机车停车位,把停车需求内部化
3.把安全隐患替换成符合最新绿建筑、智慧建筑、耐震设计的房子
4.更新基地周遭巷道公有化或开辟,也就是免费收购
5.增加税收,一个都更案可以收超级多税,还不包含交屋后的房屋税
简单来说
原本那些欠管理的刁民
全都为了都更奖励自动跪下来当顺民
你政府违停、占用等一辈子不敢抓的事情
一个都更就全部一笔勾销
以后再让管委会去管理
对政府来说这么爽的事情
就是公共利益啦
不要觉得我在帮都更讲话
我其实是反对都更奖励的
我主张这些问题都该用罚的不该用奖励的
不信自己去a我的文章
但都更后的公共利益就是明摆着的事实
就酱
作者: pojohn (蒙著脸代表武功高)   2024-01-12 21:15:00
原来高楼就是公共利益,照你所说,所有的建案都有公共利益了既然你觉得改成大楼就是公共利益那为什么要征收地主同意?要80%同意, 你就直接当公共建设去实施就好了啊建商看中一个老旧社区提出要盖成高楼, 因为具有高度公共利益,所以不需要住户同意0%同意也可以直接盖..政府基于公共利益盖公共建设是不需要地主同意的.你知道吧!
作者: techih (Super)   2024-01-12 21:51:00
美化市容啊 这还用说
作者: bojan0701 (1111)   2024-01-12 22:01:00
投资客建商 投资这类新大楼,也算是公共利益...
作者: pojohn (蒙著脸代表武功高)   2024-01-12 22:09:00
这样的话所有的建案都是有公共利益的啊...台湾都更完房价都会涨一波年轻人更买不起房也算公共利益?
作者: typhoonghi (小康)   2024-01-12 22:21:00
绿美化 停车场 无障碍设施 防火防震…
作者: pojohn (蒙著脸代表武功高)   2024-01-12 22:46:00
那就应该学中国一样拆掉全台北的老旧房屋全盖成大楼
作者: jamo (hi)   2024-01-12 22:55:00
原po都写那么清楚了还有办法看不懂,真无言~
作者: pojohn (蒙著脸代表武功高)   2024-01-12 23:11:00
我要说的是既然高楼就是公共利益那就不要再征求住户同意了我主要说的是 多数同意户的利益不是公共利益而己..
作者: jamo (hi)   2024-01-13 00:11:00
简单说都更是有公共利益的你不能否认,至于公共利益可以超越多少比例的不同意户,目前的规定是80%就可以送件,至于80%这数字合不合适是可以讨论的。但你直接滑坡到0趴很明显就是单纯来嘴不是来讨论的
作者: pojohn (蒙著脸代表武功高)   2024-01-13 00:15:00
我觉得 是你不懂吧!! 政府基于公共利益征收强拆老百姓的土地是不需要经过地主同意的0%也可以其实还有必要性和急迫性..就先不谈但土地征收只有政府能做,建商和私人都不能做都更超过80%强制权利变换不同意户就是一种土地征收简单说只有公辨都更才能强制权利变换不同意户再来目前规定80%可以强拆,那为何危老要100% 所以危老没有公共利益吗?还是危老的公共利益比都更小?标准在那而且你看问题只看一面都更有公共利益,那有没有坏处呢?更高的人口密度,有没有相对应的公共设施去支援都更的大楼失火和倒塌比较好救还是透天和5楼旧公寓好救都更的大楼会不会影响到其他邻居的日照再来是都更的大楼日后老旧了怎么处理?会无法处理容积己经使用破表了, 难道还能再加高吗?文林苑原本38户变96户,户数变那么多 路有变大条吗?
作者: jamo (hi)   2024-01-13 00:34:00
你说的这些东西属于政策面要解决的,说到底也就是同意户百分比这个数字的问题。本文原意是讨论都更是否真正具有公众利益,这公众利益+大多数原地主的利益是否可以能超越少数原地主的部分不利益(因为这些反对地主其实也是享受到都更的利益!)。这只是一个是与否的是非题,而不是申论题
作者: SouthEast62 (Selenium)   2024-01-13 00:36:00
土地征收个屁,不懂不要滥用名词。你如果不爽建商把你的地分走也行呀,你自组更新会自己出钱找顾问公司跟建筑师还有营造厂帮你盖呀,盖完以后每一坪的土地全都由你自己分回没有半寸落入建商口袋里,你说好不好?啥,你说没钱办不到。既然没钱只好卖一部分土地跟建商交换免费的房子呀,钱也不想出土地也不想卖只想要免费住新房子,天下哪有这样好康的事,巨婴吗!
作者: pojohn (蒙著脸代表武功高)   2024-01-13 00:36:00
就跟你说只有"政府"才能去侵犯人民的财产权就不想都更难道不行?还以强迫人住新房子啊..强迫别人住新房子再强迫别人卖掉一半土地..再指责别人住新房子难道不要卖出一半的土地?讲不讲道理啊强拆不同意户就是土地征收...你自己不懂吧 !!
作者: SouthEast62 (Selenium)   2024-01-13 01:56:00
土地征收是丢给你一点点钱然后要你滚蛋,不是盖一间价值好几倍的房还你。持分共有的建筑物所有的持份者都是命运共同体,你有不想都更的权利,但其他邻居有想都更的权利,你们的土地与房舍又分割不了,遇到意见不合时该怎办?总是要有个方法可以遵循来解决问题呀!依法强拆这个是都市要进步、人民财产权要公平时的必要之恶。
作者: pojohn (蒙著脸代表武功高)   2024-01-13 02:56:00
胡说八道这么好文林苑的郭元益 老庙老公寓就不会拒绝都更还价值好几倍咧...当你是一楼店面当你是透天当你房子小要补价差时就不会这么想了,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新房子是损掉一半以上土地换来的除非你是炒房的投资客宪法第十五条关于人民财产权应予保障之规定,旨在确保个人依财产之存续状态行使其自由使用、收益及处分之权能,并免于遭受公权力或第三人之侵害,俾能实现个人自由、发展人格及维护尊严财产权保护不但涉及人民对其自由使用、处分的权能还关系到“实现个人自由、发展人格及维护尊严
作者: SouthEast62 (Selenium)   2024-01-13 12:09:00
你9成以上的邻居们想要依照自己的意志处分(都更)自己的财产,为什么因为你一个人不想,就全都剥夺了?
作者: pojohn (蒙著脸代表武功高)   2024-01-13 13:07:00
有十个人需要你身上的器官活下去,为什么要因为你想法就剥夺他们的希望?他们愿意付你合理的钱的你说的只是口号实际上操作9成里会有很大一部份是建商人头
作者: bms ( )   2024-01-13 13:19:00
民主国家保障生命权 财产权 且法律上一律平等 以前公民老师应该有教过为什么我们不能投票决定一个人的死活吧
作者: pojohn (蒙著脸代表武功高)   2024-01-13 13:28:00
大法官400号解释,财产权关系到人民实现个人自由、发展人发展人格及维护尊严,你不能多数决去践踏他人人格及尊严而且强拆是建商自己立的法 https://reurl.cc/nrZQXX
作者: SouthEast62 (Selenium)   2024-01-13 13:47:00
逻辑差的人真的很糟,最后总是只能靠反复跳针这招。别拿奇奇怪怪的比喻来混淆视听,你身上的器官要干嘛不牵涉到他人的权益,旁人原本就无权过问。但是你的房子是区分所有的建筑物,所有的持有人权益都是分割不了的共同体,所以只能靠大数原则来决定该如何处理。如果真的不希望自己的产权受别人的意见影响,建议下次换一间独立产权的,我相信在谈都更时,政府与建商一定能更加尊重您的选择,让您如愿当个权益完整的快乐屋主。https://www.storm.mg/lifestyle/4870631
作者: pojohn (蒙著脸代表武功高)   2024-01-13 14:32:00
胡说八道文林苑王家就是透天还是一样被强拆公寓大厦管理条例 第 13 条公寓大厦之重建应经全体区分所有权人及基地所有权人、地上权人或典权人之同意公寓大厦管理条例 第 13 条 为何不靠多数决呢?也许你要说第13条有写都更例外啊...那如果不是都更只是大家单纯要重建呢?却不能用多数决
作者: supa64 (淳朴商人)   2024-01-13 14:37:00
外行人说法律.只能拿法条.专业说法律的人.会看台上判例跟增修条文.为何八挂仔就只会带风向.就是因为只会拿错误法条来充外行.公寓大厦管理条例仅限公寓大厦管理.不适用在刑法民法等这些.所以外行人鬼扯卵蛋怎么来.就是这样
作者: pojohn (蒙著脸代表武功高)   2024-01-13 14:39:00
建商在立法院修法欺负人民, 还在支持建商的人 心态实在是?
作者: supa64 (淳朴商人)   2024-01-13 14:39:00
你有意见去找立法院修宪.休法.谁是过去4年立法院多数.还别忘了.文林苑休法通过最大数是现任执政党.带风像不要跑题
作者: pojohn (蒙著脸代表武功高)   2024-01-13 14:43:00
那你有意见去修法要人民不准批评都更条例.不准批评建商啊
作者: SouthEast62 (Selenium)   2024-01-13 14:47:00
我就知道下一个会跳针文林苑,对不起这孙悟空要跳去哪里我事前都猜得到了所以才会贴松江路的案例。文林苑王家无法被划分出度更范围是因为他们没有邻建筑线,不具有划分出都更范围之外的条件,所以请依照上面的建议选择邻路边建筑线的产权独立建筑,以确保能当个不受邻居打扰、自业自得的快乐钉子户。
作者: pojohn (蒙著脸代表武功高)   2024-01-13 14:51:00
就跟你说这是建商在修法啊..建筑线的问题可以轻易立法解决本来违法的..建商可以修法让他合法...建商在修法是以图利建商的方向在修法啊...文林苑被王家跑掉建商要少赚很多, 文林苑盖了96户,建商就拿走超过一半51户了, 少了王家建商要少赚很多钱的像4楼有住人可以允许拆123楼这么夸张建商还是修法让他合法
作者: supa64 (淳朴商人)   2024-01-13 14:57:00
建筑线都不懂得人可以大放厥词.难怪拆123楼要保4楼这种干话都说的下去.你懂不懂什么叫做建筑线啊
作者: pojohn (蒙著脸代表武功高)   2024-01-13 15:56:00
SouthEast大你有先入为主的观念,都更的公寓都是老旧不堪使用的公寓才要都更, 其实二十年左右状况良好的公寓也被强行纳入都更了,如果公寓状况都很好,其他住户单纯为了炒房要加入都更..你还会赞成吗?你住的公寓状况好,只因为其他住户贪心要炒房就强迫你
作者: supa64 (淳朴商人)   2024-01-13 15:59:00
外行人说外行话.来来来.水管塑胶管瓦斯管使用年限多少.钢筋混泥土建筑使用年限多少.来来来.继续你的虎烂
作者: pojohn (蒙著脸代表武功高)   2024-01-13 15:59:00
你会是什么感觉呢?都总统府都一百年了..你怎么不去说..笑死人了怎么没人怕总统府倒, 还有一堆古蹟都超过一百年了,全拆?
作者: supa64 (淳朴商人)   2024-01-13 16:30:00
颇呵.总统府内部施工无视.外部也拉皮也无视.怎么这么可怜啊.说什么就无视什么.不愧是带风向加油啦.反正选举结束你也做不到你该做的(嘲讽
作者: pojohn (蒙著脸代表武功高)   2024-01-13 16:49:00
笑死了.内部施工外部拉皮就可以的话你扯什么水管使用年限总统府有没有符合921后的耐震标准??
作者: supa64 (淳朴商人)   2024-01-13 16:57:00
不会啊.当那天天然都更来临时.你就是那个罪人罢了.我乐着看.放心好了.
作者: pojohn (蒙著脸代表武功高)   2024-01-13 17:00:00
这样喔..怕天然都更,那为什么要设门槛?全部强制都更啊..为什么文林苑要放过郭元益老庙和老公寓??那你应该反应80%门槛,应该建商划定就直接强制都更就好了啊总统府怎么不怕天然都更啊...你怎么不去总统府闹啊
作者: SouthEast62 (Selenium)   2024-01-13 17:55:00
你先告诉我你口中状态波棒的公寓有没有自设停车场将居民的车位需求全部吸收?有没有街边退缩提供足够的人行设施给路人使用?有没有设立严格的管理规章禁止居民私设铁窗或违建?如果有这么棒的公寓请贴出来让大家分享一下,否则别怪我先入为主。我知道台北市内其实有这样的电梯公寓,但人家也是透过都更拆了更老旧的公寓改建出来的。所以如果有证据,你就先提出来大家讨论。
作者: pojohn (蒙著脸代表武功高)   2024-01-13 18:11:00
没有自设停车场 连新盖10年到20年的公寓也要纳入都更啊还得自设停车还得街边退缩...才有资格拒绝都更啊那文林苑旁的老公寓为什么不强拆...要放过它呢?文林苑的郭元益有符合你的要求吗...有自设停车场吗为什么不强制纳入..就像中国的小粉红没有遭遇过铁拳是不会清醒的..把都更讲的那么好..那为什么还有人要退出呢?都更那么好那为什么要设门槛呢...??好像离题了,前有提到释宪 财产权关系到人民实现个人自由、财产权关系到人民实现个人自由、发展人格及维护尊严财产权代表人民的人格和尊严,你不能因为新大楼多棒又多棒而去侵犯人民的人格和尊严
作者: SouthEast62 (Selenium)   2024-01-13 18:33:00
不用跳针的其他地方去,你把你说状态超棒不该拆掉改建的20年公寓举例出来大家看看就好,举不出例子来就表示你先前说的都是鬼扯蛋,被人家鄙视嘲笑也只是自找的。
作者: pojohn (蒙著脸代表武功高)   2024-01-13 19:43:00
长安西路更就是20年左右就被纳入都更了27年被强拆掉的另外还有一栋10几年就被纳入都更了, 但打官司脱离20年的公寓有都更的必要吗?你要嘛就请立法把921以前的房子全部认定为危楼?若你没有能力把人家的公寓认证为危楼,那就是安全的房子人家就有权利住在那里
作者: SouthEast62 (Selenium)   2024-01-13 22:00:00
有打官司的证据来一下吧!或者又是在胡诌了?
作者: pojohn (蒙著脸代表武功高)   2024-01-13 22:07:00
自己不会去查吗?你是什么东西...
作者: SouthEast62 (Selenium)   2024-01-14 12:07:00
我是在暗示你不懂在胡说八道呀,都更范围的划定才不是靠法院审理决定的
作者: pojohn (蒙著脸代表武功高)   2024-01-14 12:48:00
是建商自己划的..被划就要打官司才能退出
作者: supa64 (淳朴商人)   2024-01-14 16:25:00
连划定也不懂鬼扯建商.难怪通篇唬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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