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共同持有 重购退税问题

楼主: h49072002 (酱汁呢)   2023-10-29 20:11:15
※ 引述《tuchenken (阿波肯)》之铭言:
: 如题,我跟家人(家人年纪75岁,非子女配偶)共同持有一房产而后售出,那么重购退税
: 的房产必需要登记两人名字,说明如下
: 旧房假设售1200万(共同持有)
: 新房买1100万(想办新青安40年,因担心家人年纪太大,故继续共同持有)
: 1200-1100此时还有价差100万(大换小)
: 所以想再购入一300万房产来退税
: 那么此房应登记谁的名字?
: 又或是一人持有一间?
: 请诸位大神解惑
假设
卖出1200万的A房子 甲跟乙各持有1/2
买进1100万的B房子 继续共同持有 还是各1/2的话
那么你选择退完这边 (1100/1200)=91.67%
你缴出去多少钱 就会退回91.67%的钱 譬如缴100万退91.67万
问题来了
你上面B就已经把甲跟乙的重购退税用掉了
你怎么再买一间C退税?
假设你要买300万的C来退其中一个人的
那你就要放弃B其中一个人持份的退税 没有比较划算
毕竟B如果持有1/2 是有550万的价值 比C的300万价值还高
除非你直接买B的价值 >=1200才会全额退税
再买C的意义已经不大了
因为你在买入B的时候已经确定使用完毕了
作者: tuchenken (阿波肯)   2023-10-29 20:39:00
感谢详细的解答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23-10-29 21:25:00
你还要两个人都是自住不是自用住宅一毛税都不能退
作者: ilovejesus (给他们机会吧!)   2023-10-29 22: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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