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现行的容积建蔽机制来说
不计算奖励容积下3楼盖增建不算,刚刚好225容积用完
4楼盖要看时期,建蔽率盖满跟没盖满,决定有无用超过
5楼公寓基本上一定用超过
台北市除了2-3楼透天以外,基本上绝大多数25年以上房子都是容积用超过
没超过的也都是等于
基本上公寓都用到300-350
双拼华夏也差不多有的到400去
大楼一堆用到700-800,非商业土地
基本上呢?
奖励容积给再多,法定就那一点,还是顶多持平
外加新法规建蔽率45%,临路跟削线问题,除非12米以上巷子道路,不然又有建蔽率,高
度削线问题,各样法规
即便容积率上的去也无法用完
不像新北法规好发挥
如果法定容积基础下奖励容积给不够,基本上台北市大规模都更,全合法下进行
法定容积用各名义拿到得奖利,容积移转也才勉强达到原容积上下
主建物面积供给是盖越多少越多,但因为建筑法规,建照楼板面积是增加的
既然供给减少房价你觉得呢?
即便用各名义拿到得奖利,容积移转,达到原容积的30-40%建商才勉强可能有赚钱
所以都更1换1不可能
室内变小整体供给变小
都不够用还砍供给就一定更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