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老家隔壁出租好几年,今年租客搬走,
2楼加盖3楼的贩厝,地坪约20。
屋主想卖,5年前我们曾问过对方要不要卖,
昨天阿爸要我买下来,感觉他对隔壁充满兴趣
行情不高,约450万有找,我的但书是要收租
离交流道/市场/麦当劳/全联/河岸自行车道等不远,约5-10分钟车程,约4X年的房子。
依照通膨概念,浪潮离这里还有点距离,
这里的租金/房价走势很缓慢,
交易,出租都很少。
屋主约10年前有整理过,算是堪用的状态。
资金上没有很大的问题,转贷资金能全款买。
只是在思考,到底要以卖出为目的来挑房子。
还是以收租为目的呢?
初估约3-4%收益。
买了感觉是让阿爸开心一下,
满足买连号的快感,
实质上没能力把空间拿来享受。
也想不出到底是以卖出为目标,
还是长期持有收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