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朋友问的:
祖传土地,位于都市计画区内的农业用地,
经过几代分割之后,
手足各有1300平方公尺左右的农用农地,
上面种植果树。
姊姊还继承250平方公尺的既存违建
(上一代于民国80年左右兴建的)。
后来姊姊家道中落,就搬来住违建,
以务农维生,她具有农保多年,
已快要领老农津贴了。
我则搬离该处多年,持有的农地都是供姊姊无偿使用。
最近得知,姊姊家因为是违建,
连自来水都申请不下来,
只能喝地下水……
我若将名下农地赠与姊姊,
让她持有超过2500平方公尺的基本门槛,
还需要做什么,才能让违建补照,成为合法农舍?需要委托哪种专业人士帮忙?
违建就是很简陋的组合屋、铁皮屋,
堪用,但不知是否符合目前的建筑法规?
我可以无偿将农地过户给姊姊,可能会做设定,
但其他费用能帮忙的就很有限了,
不可能将违建拆除,重新自建。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