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简单看地下几楼
地下一地下二不可能挖12米
基本上地下三楼也不太可能
地下三楼你要看 挖多深
你就是看他的下一到三楼 建照上面的楼地板高度相加
加一个楼层高度,还是2-3米
就是开挖深度
下面那层是大底与阀基 底水
如果是地下4楼以上
那就一定是12米以上
建物本身50米以上,包含屋凸
地下3楼以上
都要结构外审
依照 2001 年《建筑法》修法规定,满足以下条件建筑,都必须通过结构外审,才能正式
开工:
建筑物高度在 50 公尺以上者
建筑物高度未达 50 公尺,但钢筋混凝土构造且设计跨距在 15 公尺以上者
地下层开挖之总深度(含基础)在 12 公尺以上,或地下层开挖超过 3 层之建筑物
建筑基地位于信义计画区、基隆河新生地、北投区公馆路沿线等地质敏感地区者,地下层
开挖之总深度(含基础)在 7 公尺以上,或地下层开挖超过一层之建筑物
坡地形之建筑基地,其规划建筑基地地面在 3 个以上者
基泰事件我认为
会修法到地下2以上,深度8甚至7以上就要
也就是盖超过7楼就一堆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