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为小孩学区的关系
买了一间内有租客的两房物件
租客租约到11月
房屋目前已经完成过户了(尚未清偿涂销)
只是还没跟前屋主约时间换约
签约时有同意让前屋主搬走部分家电(冰箱、电视、洗衣机)
我们会再补新的给租客
今天请房仲问一下租客想要的电器和尺寸
房仲才说前屋主通知他
明天就会去搬走旧家电
我很疑惑
这么临时通知搬走家电
这样对租客公平吗?
毕竟租客跟前屋主的约还没结束
前屋主应该要负责他们生活家电吧
目前有请房仲直接给我们租客联系方式了
如果租客不在乎会延迟几天那就算了
经过今天这出
感觉前屋主让人很不放心...
想请问各位先进
之后换约我的理解是:契约上的屋主换人、前屋主给我当初房客的押金、未来房客的租金
直接汇给我
其他我还需要注意什么吗?
第一次当房东
实在有点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