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了一下 目前首购基本条件如下:
1.贷款人符合民法规定之成年年龄(2023年下调为18岁),目前名下无自有住宅。
2.已婚者:本人与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均无自有住宅。
目前的状况为已婚(我是先生),太太在我们结婚前买了一间房子,目前还在缴贷款中。
前年110年下订一间预售屋,目前快完工已经到要开始找贷款银行的时间,未来打算会在
新房住一段时间后,将旧房卖掉。
因本身条件不是很好,倾向想使用首购的优惠方案,就现状来说,因配偶名下是有房的所
以是不符申请首购资格。
那如果先办理离婚(未有小孩),等到办完首购申请通过后再结婚,这样的方法可行吗?
还是其实有其它条件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