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小弟有重购退税的问题想请教
109/07 购买A屋, 房屋登记在太太, 太太有入籍
之后因为学籍问题, 太太跟小孩迁出, 没户籍在A屋
112/03/29 先生迁入籍在A屋
112/03/30 购买B屋, 房屋登记先生, 入籍太太与小孩
预计在112/07 要售出A屋, 并申请重购退税
问题1: 是否符合资格, 爬文看起来只要卖A屋当下, 配偶其一有入籍即可
就满足重购退税的资格, 是这样吗?
问题2: 因当初考虑学籍, 故将太太跟小孩迁出A屋, 导致没人在籍
若要提出居住证明, 是否有什么可以证明有居住?
还是卖房当下, 先生在籍, 就不会有此问题?
再麻烦大家帮忙解答一下, 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