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是新闻内容条件列的不够清楚,
容易让观者混淆 0_0a
先整理出关于房地合一的两项自用优惠:
●自用住宅400万免税额,超过400万部分以10%税率计算。
(一)个人or配偶、未成年子女设有户籍、持有并居住于该房屋连续满6年。
(二)交易前6年内,无出租、供营业或执行业务使用。
(三)个人and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于交易前6年内未曾适用自住房地租税优惠规定。
●重购退税(针对房地合一讨论)
(一)个人or配偶、未成年子女于出售及重购的房屋办妥户籍登记并居住
(二)且出售和重购房屋前一年均无出租、供营业或执行业务使用等情形
(三)一买一卖登记日时间在2年之内,无论先买先卖皆可。
◎退税管制期5年,5年内不得有产权移转或者自用之外用途。
新闻里描述的应是
单身者、原屋持有7年、先买后卖、符合重购退税但不适用400万免税额的情况。
这样列出来大概就比较清楚问题出在哪里了...
使用重购退税后还有多余税额,应该是总价卖大换小;
在原屋设籍未满6年时,就购买了新房且迁移户籍,
因故不适用400万免税额优惠啦!
BTW 实例上曾碰过
重购退税没有限制房屋持有或者设籍期间。
但先买B后卖A的时候,买的当下户籍仍应在准备出售的房地A里
买的时间点往前推一年内、房地A也不得有出租、营业或执行业务使用。
(白话说...买卖发生时间前一年内都须符合自住要件)
也听过国税局派员至社区询问是否有装修入住。
差一点真的差很多,要仔细确认哦~
P.s 感谢Fr大提醒,这样补充比较完整 m(_ _)m
※ 引述《turnoff11 (麦子真是大好人)》之铭言:
: 阅读到一篇新闻
: 不确定是否有写错
: 如果要符合重购退税的条件,那能不能先卖出旧房之后,一段时间时间后再买进新房子呢?
: 我的认知是可以卖出后,2年内买进新房,5年内办理退税即可
: 但是这篇文章其中一段意思好像是得同时进行?
: 原文:
: https://reurl.cc/5MOdMR
: 里面的这段写
: 陈泰源解释,“重购退税”不论是“先售后买”或“先买后售”,都必须在2年内完成,
: 且须符合自住,也就是购入新屋时,旧屋须符合设籍;换句话说,买新屋的“当下”仍必
: 须设籍在旧屋里,而且设籍人资格要是个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如果是父母设籍则
: 不符合资格!”
: 这是不是写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