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ossin (tancot)
2023-02-10 23:45:15各位房版4000万豪宅前辈好
小弟近期买了一间
套房型楼中楼
在台中 屋龄8年左右
一楼是简易流理台、厕所、客厅
二楼单纯只有床铺跟衣柜(无水源及管线)
在一楼客厅天花板有明显油漆颜色色差
于是在签约的时候签一个附约的其他约定事项
“油漆问题由买方自行修缮处理,渗漏水由卖方负责修缮”
后来针对这问题仲介请了一个第三方水电工程行鉴定表示“疑似二楼打翻水造成天花板吸
水塌陷及吸水后晕开色差”
于是我们认为这个部分
是属于渗漏水所引起的卖方须负责
但卖方认为所谓的渗漏水是仅指“水管管线”而已,二楼无水源,因此他无需负责
双方目前就这争议僵持不下
不知道各位前辈有专业建议指点一下吗
谢谢!
[补充]
不好意思没叙述清楚!
1.文中的一楼二楼是指我们买的那户的楼中楼一楼二楼
2.附约里面的用字只有“渗漏水”,买方认为只要是因水引起就算渗漏水 不管是水管还
是除湿机打翻等等 所以应该由卖方负责,但卖方认为“渗漏水”只是单纯指管线渗漏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