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出租联征和挑选租客这种事,日本就有在做了,
不知道台湾为啥做不了?
有在看日本VT实况的应该都知道他们常搬家,
然后在嚷说担心过不了审核。
例如这位:
https://youtu.be/oo5ojqyw854(这是剪辑)
你看她就说她租房被审查刷掉很多次。
台湾不是常常“日本有的我都要”吗?
租客审查也来跟着做啊。
※ 引述《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之铭言:
: 政府真的有意的话, 其实可以弄一个公营的租赁平台
: 加入的房东, 房租跟要求的租客身分自己设定, 租客身分自动绑定可用的政府补助
: 这样大家就很清楚, 房子用多少租金租给什么身分, 不用再私下乔, 你要我不要
: 同时加入的房东, 房地身分等同非自用
: 并且和股票一样设定可用累进税率跟单一税率择优申报
: 透过平台搓合的租赁, 用制式合约, 公权力保障房东的收租跟房客的居住权利
: 房租0.x%的收入充作凶宅险保费
: 这样房东房租的最高税率, 若以股票分红28%计算, 0.28*0.57=15.96%
: 但可以享受自用住宅的较低房屋、土地税率, 跟房地合一自用优惠
: 而且收租有保障, 应该不少房东愿意加入, 租屋黑箱问题可以大幅消除
: 只负责发补助, 哪算泛社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