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这些房子总价值1200万
阿姨有姊妹各一位
无父母
最简单的作法是生前赠与外甥
若阿姨去世
无遗嘱时
法定继承人是兄弟姊妹
可以继承的"应继分":
姊 600万
妹 600万
现实是有遗嘱
1200万打算全给外甥
但其姊妹可以提告
要求自己的法定权益
即"特留分"
民法规定兄弟姊妹的特留分是应继分的三分之一
所以判决后
姊 200万
妹 200万
外甥 800万
如果阿姨的姊妹不提出异议
外甥实打实得到1200万 没有问题
如果有异议
外甥减少为800万
不会全无
遗产分配这种事要小心"越想越不对"
所以谨慎处理为佳
※ 引述《toto123 (toto123)》之铭言:
: 阿姨没结婚、 没小孩
: 阿姨生前如果立遗嘱
: 假设指名要给外甥 这样外甥法律上就可以拿到房屋的所有权吗
: (2间台北市老公寓)
: 亲戚有这方面的疑问
: 阿姨的姊妹已经很有钱,想给直接外甥就好
: 法律上还是有强制顺序问题吗?
: 把外甥当儿子看了 感情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