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房版的前辈大家好
平常在这里学习前辈们的知识觉得很受用谢谢各位前辈
想请教一些有关跟建商谈都更遇到的问题
老家在新北市临路的老透天
目前有建商很积极来谈都更
建商要采用的是协议合建的方式
但建商这阵子很急着要我们签
“土地都市更新事业计画同意书”跟
“申请建筑基地基准容积加给范围土地权人同意书”
问建商是说这些文件只是要拿去跟新北市政府申请奖励容积加给
至于合建内容可以等争取到奖励后再来慢慢谈
想请教的问题是:
今天邻居有讨论是说上面应该还是要加注合建条件尚未谈妥等文字较有保障,
不过还是好奇签完后,如果之后合建条件谈不成会因此整个破局吗?
还是就要照建商or政府法令强制分比例?
我们不接受会不会需要负什么赔偿责任?
因为我们有几户对目前建商规划分配合建内容有点不满意,
但建商都说那个之后都可以再谈
先签同意书抢容积奖励比较重要
对这块真的不懂
故厚著脸皮上来发文还请各位前辈不吝提供意见
非常感谢各位的帮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