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闲闲一样来回复一下,现在的预售屋转约的规定真的日新月异
有时找到的资讯已经是旧了,这两年修法太多,太混乱了XD
※ 引述《ggorag (X MAM)》之铭言:
>假设在还可换约的情况下,获利150万,这150万是需要被课税后,还是可以以自用进行重
购退税的模式去购买这间大一点的成屋呢?
"假设在可换约情况下"(红单禁止转让)
如同下方所有的回复,没有成屋后入住的事实(包含入户籍)
就不符合房地合一税重购退税的资格,
之前也有其他版友提醒过,若没有自住事实(江湖谣传是会查电表使用啦等等)
再者预售屋变成成屋后,房地合一税的期间要重算。
而预售屋的房地合一税期间是从“预售屋签约日期”至“让渡契约签立日期”
所以如果这间预售屋已经等两年了,也许期间有机会跳到35%..
(预售屋(含红单)交易取得日之认定,以订定买卖契约日或签订红单日为准,
交易日之认定,以让与人与受让人订定买卖契约日为准。
BY“房地合一课征所得税制度2.0 ”疑义解答)
成屋后再转会遇到的问题当然是
1.房地合一税45%
2.买进的契税、卖出增值税(马上转基本没有)、买进卖出印花税、登记规费等等
3.重购退税认定非自住追税的风险
4.两间同时贷款较困难,自备款卡在预售屋
主要还是要回复下方推文一些疑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