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噪音问题可以请主管机关开罚单,有管委会的社区用公寓大厦管理条例,无管委会的
社区用社会秩序维护法。
看起来你的社区像有管委会,那主要流程就是先录影或录音蒐证,然后请主委来现场听噪
音,再请主委开协调会,重点是要确认是楼上制造的,因为大楼的噪音源很难确认,会随
结构体乱传或共振,有时候感觉是楼上传下来,结果是楼下制造的,如果协调会可以录到
对方承诺改善的画面那是最好的,不然就得有更多的人证,警察、里长、管委会、保全等
等都可以,确认噪音源后协调会开完仍不改善,就请管委会寄限期改善通知给对方,可以
用公文形式或存证信函,然后限期改善日期过后无改善,就请管委会把所有证据、协调纪
录、公文发函给公寓大厦主管机关,例如:高雄市是工务局,报请开罚,请工务局依公寓
大厦管理条例第16条处理,可以开罚3000~15000元,可连续开罚,通常工务局会在寄一次
限期改善通知给对方,期限后无改善就会开罚,这个期间你要持续蒐证,多多请管委会、
保全来处理,警察也可以,都是未来的证据,想尽办法让他吃过一次罚单后,就会改善很
多了,近邻噪音不用测量分贝,只要工务局主观认定有扰民就可开罚。你可以转嫁压力给
管委会跟工务局,请他们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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