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可怕的租屋市场

楼主: aass5566 (挑戰國考第5å¹´)   2022-07-07 00:09:12
※ 引述《s8752134 (Sea)》之铭言:
: ※ 引述《jasonmoon ()》之铭言:
: : 当房东真的不要随便涨房租跟低调一点
: 讲到租霸,我提个两个做法,想说和版上其他房东大大们讨论有没有类似经验过。
: 大家都知道即便租约到期房客不搬的话,按照法律的规定是不能请对方走的,
: 主要的原因就在于 "房屋的使用权" 还在承租方上。
: 我要提出来讨论的方法就是: (当然是指在合法的前提下)
: 1. 如果在签约时同时要求租客写下 "房屋使用权返还切结书",并且画押日期是
: 租约到期的隔天,也就是说例如你今年7/1签约出租一年,出租到明年6/30,
: 租约是到明年6/30,同时取得一张画押日期是明年7/1的使用权返还切结书。
: 在承租方画押切结返还房屋时,房子使用权就已回到房东身上,这时候即便他
: 不搬,但是换锁断水电或是强行将对方请离等行为是否就变成合法捍卫房屋使
: 用权?
: 2. 租约在勾选 "承租范围时",不勾选"全部范围",而是指定"限定范围",如果
: 房客不搬,那就找其他几组人一样搬进去大眼瞪小眼,因为对方本来就没有全部
: 范围使用权,简单生出其他几份租约,其他承租者也应是有权进入使用?
: 不知道这两招是否是在 "合法" 的前提下遇到租霸能立即操作的点?
: 本篇文先不讨论用社会事处理的方式,单纯就合法性操作来看。
其实搞一大堆有的没的
最后上了法院 结果问题还是一大堆啦....
现在最快的赶租屋蟑螂法
就还是
租约公证 + 欠租2个月 + 直接法院强制执行
然后如果有2个月押金的话 就还是要等4个月
最后就是损失大概3-5个月的租金 (欠租2个月 法院强制执行等1-3个月)
然后拿到租屋蟑螂的债权凭证 ...
就看法院强制执行的速度了
法院效率越快 损失就会越小...
作者: s26492755 (BBX)   2022-07-07 00:11:00
你速度再快 人家名下无产 gg
作者: IS0987 (FQ)   2022-07-07 00:23:00
大哥...工证合约就算欠租达2个月,也不能声请强执赶人啊
作者: s26492755 (BBX)   2022-07-07 00:23:00
喔喔 如果只是这个诉求的话 公证强制执行是最快的
作者: s26492755 (BBX)   2022-07-07 00:28:00
我以为56大说的是已经到期s87大讨论的就是已到期其实到期应该就没有使用房子的权利才合理 像你租车一样 到期就没使用权了
作者: IS0987 (FQ)   2022-07-07 00:29:00
没吧!我是看他内文租约公证 + 欠租2个月 + 直接法院强制执行字面上来看就是公证+欠两个月就去法院声请强执
作者: s26492755 (BBX)   2022-07-07 00:29:00
但是已到期可以赶他 我觉得还是不够 毕竟有可能拿不回损失的租金
作者: IS0987 (FQ)   2022-07-07 00:30:00
所以才回他不行
作者: s26492755 (BBX)   2022-07-07 00:30:00
嗯嗯 我把下午讨论的代入过来了所以我还是要强调 公证真的没啥用 免费公证我都不去了甚至租客在的时候我都这样说 公证没啥屁用 欠租一般社会事处理 房客也是笑笑
作者: IS0987 (FQ)   2022-07-07 00:32:00
反正我还是那句话,生命会自己找到出路,法律也很难面面俱到,很多社会上实际的运作有他自己的规则在
作者: s26492755 (BBX)   2022-07-07 00:33:00
对啊 最后就是往租屋黑市走
作者: IS0987 (FQ)   2022-07-07 00:34:00
所以啊...不管黑不黑就是会有一个平衡点出现政府就算出手去处理,短时间可能会有波动,但是时间久了两边还是又会找到那个平衡点继续下去
作者: s26492755 (BBX)   2022-07-07 00:40:00
政府出手都很奇妙 感觉就是花拳绣腿看舆论骗选票我是很少在投票 除非我觉得很不爽现在选议员 哪台宣传车吵到我睡觉 我就去投他最大对手 不过现在好像很克制 我记得我小时候宣传车造势晚会啥的 有够吵
作者: IS0987 (FQ)   2022-07-07 00:44:00
那天去中港大排跑步还看到时代的妹子在那拜票现在太吵会被po社团公审大家多少都会低调点
作者: s26492755 (BBX)   2022-07-07 01:31:00
我在想如果我去参选 我会帮最大竞争者订宣传车 早中晚各种绕行 尤其静巷社区那些 绕爆我看有没有人投他
作者: jamo (hi)   2022-07-07 02:03:00
我本来是不太投票的,但是现在ptt被搞成这样之后我大概率会去投!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22-07-07 02:17:00
条列一还有条列三三那个指定使用者
作者: SiaoBen1996 (小本)   2022-07-07 02:45:00
你要先诉讼用欠租终止契约 判决下来才可以用公证的合约去强制执行吧 不然就是要等合约届满
作者: IS0987 (FQ)   2022-07-07 03:15:00
你自己去查或去问就知道了,提前终止租约还是无法发动强制执行赶人,再看看新北市府联手新北公证协会推的修法内容也能知道https://i.imgur.com/O2amYQW.jpg终止租约跟你能不能发动强制执行赶人两回事公证法13条就写死了 租期届满 要讲几次= =https://i.imgur.com/lZLVLko.jpg如果你讲的是正确的,终止租约又公证就能赶人,那请问新北市府跟公证人公会在忙啥?这跟特不特别法根本无关,你硬要套租赁专法,顶多就是跟民法的租赁来比较而已,要公证的强执还是要回归公证法13条啊,租赁专法里根本没有写到这部分你要不要再想看看你贴的?还是google或者问一下人确认一下啊这位大大https://i.imgur.com/iSZPbKt.jpghttps://i.imgur.com/BmfnJNT.jpg最后一段看一看再想一想ok?再给你看一下修法的草案https://reurl.cc/Wrn81Dhttps://i.imgur.com/l34DwgM.jpg看到了吗?草案加入了 合意终止跟积欠租金依法终止也能发动强制执行所以很明显你现在的法规理解是错的,不然大家现在修法在忙啥0.0网络上现有资讯蓝绿都有提各自版本,但是13条部分大同小异,所以我只贴了蓝的版本
作者: mimily0504 (锅贴馒头与包子)   2022-07-07 05:39:00
每次看到包租代管宣传那个免公证费用都在冷笑, 没用的东西, 敢拿来宣传对房东有保障 ....
作者: s8752134 (AndyChen)   2022-07-07 08:57:00
不是已经先说公证还是要等一段时间了 看不懂是在...我就是就不等公证的前提下提出来有可行性的做法因为实务上不能赶的原因就是法律认定房屋使用权还在租客消灭这使用权再上法院, 我认为还有得吵我是还没有这机会实际操作看看, 未来如果有会再分享但明显不知道我在讨论啥的... 其实可以不用回一篇尤其还是错误内容的文章 XD
作者: frank111 (没有)   2022-07-07 10:12:00
赶人是一回事,对方的东西要放哪又是一回事,不能丢门外对方中间申请个救助或协调,哇,那又要再拖好几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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