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不着突然想到的
想请各位大佬看看有没有戏
1.取消6年自住房卖出400万免税额
2.新增6年出租房卖出400万免税额
这一步是为了增加大量租屋房源,供给大量增加自然租金行情就会下行。
其实社会住宅可能也有增房源降房租的功能,只可惜供给实在不够多,没什么用。
3.房贷利息>租金
若是不看房价可能上涨的资本利得,
租金比房贷利息少,买房必定不如租房,房价就可能会因此停止上涨甚至下跌。
4.房价下跌,租金>下跌后的房贷利息
此时房价会跌到一个稍微合理的区间,给年轻人首购族一个比较轻松买房机会。
上面整套下来
投资客 房东 不爽
租屋族 首购族 爽
刚需 自住仔 没差
请问这样有居住正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