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atmask (蝙蝠侠)》之铭言:
: 想请问版上的网友一些"类法律"问题
: 我买了一间投资房,里面有四间出租中(这也是当时卖方诉求高投报的广告案)
: 里面租客的租约日期都不同,其中两间已经在交屋前,提前跟我换约
: 而代书给出的交屋日是从今(6/2)起算的一周后
广告归广告 实际上当地的租赁市场 物件抢不抢手要自己判断
这也是我常说的。最好挑自己熟悉的地方
: A.第三间属于不定期契约:
: 与原房东租约刚过且未满一个月,未与原房东签新约,原房东也一直说他会续约
: 结果,打算跟他换约的前一天,他才跟我说不续租所以不换约
: 但是有请原屋主招租,原屋主说他已经在请房仲招租,但届时要我付仲介费
: A.(我以为是交屋前招租成功,则由原房东负担仲介费,交屋后招租成功就我负担;
: 但原房东认为,他也可以不管,就留空房间给我,不管如何就是我负担仲介费。
: 以上是常态作法吗? )
后续有没有租出去本来就是你要处理的
最多能说的就是前屋主骗你
那这种没有白纸黑字写下来的。 自求多福
实务上房客没有签定期契约。本来就是风险
: B.第四间属于定期契约,但提前解约:
: 该房客与原房东的旧合约是两个月后才到期,合约内容是写"提前解约需没收两个月押
金"
: 我跟该房客也有换约签名,只是尚未写上日期,因为原本是想说确定交屋日后再来写上
: 但该房客今天却向原房东表示,他要提前在今天就解约
: 而原房东跟该房客说,他不会向该房客收取两个月押金的违约金
: 就算有违约金问题,也是他与该房客之间的事,即使在交屋日前一天发生,亦然
这没错啊。租客签约对象是前屋主
有权力要求没收押金的也是前屋主
跟你是完全没有关系的
: B.(我以为目前代书已经在办理过户流程,也已经送件了,新旧屋主对于租客合约应该
: 有承继性质,但目前看起来,原房东对租客的礼遇,在交屋日前都可以随意处置?
: 还是说新屋主也有权利主张不能免除违约金,并且违约金要照比例缴给新屋主?)
租约是前屋主跟房客签的。照理上跟你没关联
还没交屋就不是你的
(不过有没有什么法律可以处理。我不是律师就不清楚了)
: C.对了,我想问说,过户日与交屋日应该是不同,通常会以何者为拆分计算的时间点呢
?
: 以上"类法律"问题,还请版上大大们协助厘清....
: 因为我这边找的房仲非常资浅(两个月资历),他们不会也不想介入处理
: 所以还请版友协助了
费用拆分通常以交屋日计算
这边我要说有时社会很险恶。你要尽量把主动权控制在手上
像我买房。仲介说的天花乱坠。就算是真的。我也当你没说
一切还是以自己的判断跟对当地市场了解为主
买以出租为投报的物件。简称出租件
我下斡就会要求排除租约
毕竟房客不是你挑的 你不知道房客好坏
就算是好房客。也该自己重新面试在决定是否出租
同时你也可以在整理房子的时候看看有没有什么状况
租客在里面。有状况不说。你也不知道
然后看到不定期租约。这个我是不会让他发生啦
一年一签。记得勾选不可提前解除租约
虽然我也因为房客要回老家照顾进医院的妈妈而无条件解约
但是主动权在我身上
是我愿意而不是被迫
感觉你应该不是什么老屁股房东
很多眉眉角角要多注意点
同时也不要别人说什么信什么
要自己判断跟验证
其实都不是什么大事情。
好好处理就好
欢迎加入包租公的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