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买卖纠纷

楼主: tamacugi (哥吉拉)   2022-05-14 10:43:45
身为代书,如果之前的回文让人看完觉得代书没有责任
那我有必要说明清楚一下
其实整串文要分成两个事件看 (原本的文章,跟回文的先生代理妻子卖房文章)
原本的文章 (爸爸帮儿子买那篇)
麻烦注意看一下我的推文
我是说觉得合法的地政士应该有做查证身分的动作
或是有看到足以相信买方可为代理的相关文件
毕竟整篇文章是一方的说词,现场状况是否真是如此需要查证
当然如果不是合法的地政士,的确有可能马虎行事
(可上内政部网站查询开业执照)
这还是建立在父亲有诚实说是儿子出钱、自己完全只是代理儿子签约的状况
(代书有责任确认买方代理权的真伪)
现场有可能有另外的剧本
如果现场买方坚持说是他出资买给儿子 (赠与)
那买方本来就是父亲,只是登记到儿子名下
签约的名子直接写儿子是为了怕日后国税局追查赠与税
那这个情况地政士的责任就是查证父亲的身分
登记到儿子的文件由父亲提供
推文有人说这样不就每个人都可以帮林志玲签约买房
如果林志玲是单纯受益,是可以的,这样等于你买房子送给林志玲
只要你拿的到林志玲的身分证影本
照合约顺利走完,钱都你出
房子是可以登记到她名下
林志玲之后不要,有其他方式可以处理
(欢迎有类似问题找我,我可以帮忙再改登记到我名下....还可以省下代书费喔)
举个例子
你就想成任何人只要有对方汇款帐号,都可以把钱转到对方帐户
你如果觉得房子会莫名其妙免费登记到名下很恐怖
那银行帐户下面随时可能多一笔钱,不是更恐怖
把所有银行帐号关一关算了
银行在汇款的时候着重的是汇款人的查核
同样道理,买卖过户地政士的查证重点其实最主要是出卖人(卖方)
要求的文件也多(印鉴章 印鉴证明 权状 等等)
买方相对要求文件较少
(这也是为什么说明整串文章分两个事件看,因为一个是买方,一个是卖方)
当然有人会问合约没顺利走完,或是林志玲(买方)不是单纯受益
被要求要负担合约责任,被追究违约问题
其实法律对这个问题有详细解释,就是无权代理
林志玲本人可以完全脱离这个责任
只是这个责任会被追究到签约者(也就是代理人、或是赠与者)
也就是我推文说的
儿子是可以完全脱离责任,只是看要不要大义灭亲
当然也不是没有第三种可能,也是很多乡民觉得最想看的
那就是从头到尾都是仲介或代书设局框人
一个无辜的父亲,在不知道买卖房屋,合约相关的权利义务下
可能被下药、被催眠、被胁迫等等
在代书的指示下在买卖合约相关的文件上,签下儿子的名子
甚至被逼着冒充自己就是儿子本人签名
父亲完全没有要代理或要赠与的一丁点意思
整件事都是被骗去签名
在这种情况下,当然是仲介跟代书要负全责
OK 最后一种状况
要相信也是每个人的自由
只是有律师回文说要证明这种状况很难
作者: gy55662008 (赌徒)   2022-05-14 10:47:00
作者: b19880115 ( ☯)   2022-05-14 11:23:00
你确定不是合法的地政士才会行是马虎吗XDDDDDDDDDDDDD
作者: IS0987 (FQ)   2022-05-14 11:23:00
作者: henrk (台北大肥猫)   2022-05-14 11:43:00
合约签别人名字,在场全部人也跟着一起签,这样跟检察官说,全部一起被提公诉吧!就算房子是买来送给太太,买卖合约除非有获同意书,否则还是得签自己。之前买了一间新竹房子送太太,合约书也是签自己的名字,但地政登记是太太。合约就是合约,便宜行事怎能当认真?
作者: j8630222 (75G)   2022-05-14 11:59:00
请教t大 那关于本票 像叙述中说的 代书教导/指引爸爸签下家人名字的本票 这个部分代书会这样做的原因是什么
作者: s26492755 (BBX)   2022-05-14 14:14:00
有不要房子可以改登记我名下 我出两倍代书费
作者: a386036 (骷髅怪)   2022-05-14 15:52:00
楼上我大你一倍
作者: s26492755 (BBX)   2022-05-14 16:53:00
骷髅大出多少我都+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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