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到高雄澄和路上的住商结案,由于我的贷款问题有延迟交屋,我也赔偿屋主了。屋主离开后,我请行销专员、店长,以及开发(别间店的仲介,这是专约配件)一起讨论我对于从签约到逾期,屋主和买方都没有被仲介告知期限的部分,我认为开发应该要去协调变更期程,行销也要提醒我时间问题,并请开发跟屋主沟通。
我知道没注意到日期我自己要负责,另外一方面,仲介的服务也有未尽妥善之处,所以主张各负担一半的赔偿金额。讲到一半,店长就说这里有录音,我不跟你谈,法院见,然后就离开了。行销专员则是语气激昂的告诉我,他很后悔卖这房子给我,要我像个男人有guts扛起责任。眼见两位行销方都没打算理我,我就跟开发、行销说,那我现在付清全额服务费,如果你们觉得你们的服务有什么可以改善的地方,愿意补贴逾期罚金,多少金额我都可以接受。如果觉得服务很好,不帮我贴,也没关系。开发专员请行销去跟店长讨论,过了很久后,店长开门叫开发出去,不用谈了,
留下一脸疑惑的我们。出了会议室,店长和行销已经离开店面,无影无踪。
请教大家,在我已经把服务费带着,表明要付清全额的情况下,店长和行销走人了,我该如何缴费?
1. 去法院缴
2. 等他们回来马上道歉请求原谅,拜托他们收下
3. 跟会计要行动支付QR code
4. 其他
买房子买到被两个仲介丢包呛法院见,也算是全新体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