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sco ( ARM 株式会社)
2022-04-03 01:23:26各位前辈大家好,
之前继承了一小块高雄市区多人持分的小土地
1.6坪,
最近有建商要收购,
帮忙算出,
土地增值税 就要缴23万.
因为个人所得税率的关系,
这笔土地买卖应该还要被课房地税.
所以是不是干脆这1.6坪就不要卖了;
还是:
1) 几个月以后还会在其它县市买一个两房新建案(已签约,快要办房贷).
到时候可以办理 自用办重购退税 吗?
2) 或者是 使用 一生一次或一生一屋的自用税率?
先谢谢各位前辈.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22-04-03 01:35:00继承的土地不可能有这么高的土地增值税继承土地, 继承时免课土地增值税, 同时取得年月更新到继承发生当时所以你这块土地的土增税, 应该是从你继承发生当时起算, 以当时的土地现值跟现在的现值差额计算, 几年而已不可能差那么多吧另外房地合一税是否要课, 是看你继承土地的前一守何时取得如果被你继承的人是105年以前取得就不用房地合一税以后就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