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房板先进好,我有几个问题想要询问,且听我娓娓道来:
前些日子顺利买了人生第一间房,这间隔套房子是从投资客手上买到的,包含带着租约的原房客。
前屋主为法人持有,皆开发票并且给租客报税,是否有申请租屋补助他说没有干涉。
由于是购买个人名字,前屋主建议我可以以19,000$/月 出租给我亲人的公司,以避二代健保与降低个人所得税,之后公司再转租给租客。
这样一来公司要付出的营所税、所得税将有我这边负担,远比个人所得税低多了。
然而友人告知,这样租客一旦报税,国税局是认定租客报的金额全部皆为大房东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