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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图所示,在某个乡镇发生的事
A户前洪姓屋主18年前欠债跑路吕姓屋主买下,但XX弄的土地没有被法拍
18年后的现在法院要法拍XX弄的巷道用地(拍卖洪姓前屋主的1/8 持分),
然后发公文给B~G这几户屋主(共有人)可以优先购买,但A的吕姓屋主没有收到公文
请问
1. A的吕姓屋主需要主动去买下吗?
2. 如果不买下,未来卖A这户会有问题吗(当初法拍单独卖A这户)
3. 还是需要B~H户的屋主去买下呢?
以上,感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