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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207/217949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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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君豪/台北报导
2022年02月07日 14:25
北市一名正妹外商公司总监,因顾虑母亲膝盖退化无法爬楼梯、父亲老迈体能衰退,基于
孝亲考量在2019年12月斥资1900万元在内湖区康宁路购买一华厦7楼公寓,规划7楼公寓可
供父母居住,她因为单身有饲养宠物,可以住在该物件的顶加空间,未料签约交屋后竟是
恶梦的开始。
原来房仲业者及前任屋主保证的顶加是旧既存违建“不会拆”纯属谎言,她搬入后不断遭
邻居检举,顶加也火速遭北市建管处公告牌拆,让她求助无门。
外商高阶主管W小姐投诉,购入该华厦后,因为屋龄超过30年、顶加及公寓漏水严重,她
便外聘装潢师父进行漏水工程防治,结果施工品质不佳,工人挖墙造成她住屋楼下邻居天
花板也开始漏水,W小姐请装潢公司监工出面处理,未料与邻居间冲突越演越烈。
邻居频频抱怨W小姐处理没有诚意,希望她赔偿漏水损失,W小姐允诺在合理范围内愿意尽
力赔偿,结果邻居却要求签下和解书,载明“以后邻居家中漏水、都需W小姐全权负责维
修赔偿”、“楼下有任何漏水停电疑虑,都可派工到她家进行检查确认漏水问题”。
W小姐顾虑,家中双亲老迈、自己也是女生,担心签下和解书后邻居可随时来她家“查看
漏水情况”,不平等条约让她相当害怕,向邻居反映能否协调和解内容,但对方扬言对她
漏水维修不当施工追诉民刑事责任,W女从自己职场工作经验判断“和解书根本无限上纲
、我无法接受”,并质疑:毕竟现居公寓是超过30年老屋、如果外墙、公共管线漏水也要
算在我头上吗?
双方和解破局,该邻居直接到内湖警分局对W女提告窃盗、赃物等罪,W小姐接获警方通知
赴警分局接受警方侦讯,她满头雾水到场询问警员“我何时触犯窃盗、赃物罪?”警员频
频对她致歉说,“你邻居认为你买公寓的七楼顶加是赃物,你买了这个赃物、窃盗了邻居
顶楼空间”,让W小姐觉得匪夷所思。
W女抱屈说:她购屋时,因前任屋主强调住了10多年从来没有问题,前屋主也未曾遭邻居
提告,甚至黑心房仲业务在介绍看屋到签约时,均强调该顶加物件是既成违建“从来没有
被检举、报拆列管纪录”,她才斥资1900万元购买。
未料交屋后因防水施工问题,和解破裂后不但邻居对她提告窃盗、赃物等罪,2021年市府
建管处也发出违建预拆通知单,她向市政府建管处查询,这才发现所购顶加早在1994年就
遭北市工务局会勘列管,W女惊觉遭到前屋主、黑心房仲所骗,已对两人提告诈欺、民事
违约等告诉,并向市府都发局提出行政诉讼,捍卫自己的权益。
心得:
想不到都能当上外商主管,却连这种小事情都处理不好...
明明已经占了整栋住户便宜去占用顶加使用了,邻居请她处理漏水完全说得过去。
前屋主住10几年都没事,她一来就出事,但整篇文看不到她自我反省的点...
是说仲介如果有白纸黑字承诺这顶加是‘合法的’,那还有可能有机会赔偿,
但哪个仲介那么白痴? 全台湾哪有‘合法的’顶加? XD
本鲁去年装修一间公寓的时候,工班也是有反应说邻居跑来虾鸡掰干谯吵到她之类的。
结果我花点小钱把梯间重新粉刷顺便可以增加出租时租客的观感,自此后邻居看到我就
整个人笑咪咪,这种钱根本超值得花好吗!
那个漏水问题要是我处理就直接二话不说处理好了,一来避免自己新作的装潢被漏水破坏
,二来还能跟邻居搞好关系,根本一举两得。搞成现在这样顶加被拆,只能 帮她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