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标题,现在房价这么高,几乎买房自住的人,都会需要贷款!
但每个人又会很怕银行贷不足额问题…造成违约。
我很久前买房子时,并不知道可以在契约加这个条款,哈让我成天担心的要死。
后来几年后,陆续看了一些知识,才知道可以在买卖契约订立贷款成数不足八成,交易取
消,双方不得有异议,立即退回斡旋金,且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当然我知道前提也是要屋主同意才行。
所以结论是,这是一个很好保障买方的条款(或但书)
但小弟好奇的是,为何很多人当时都不知道啊?因为资讯不发达吗?
那现在房价这么高,每个人买房,是否也都学聪明了,
会主动要求,只要银行贷不足额,契约就要撤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