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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文:南投黎姓夫妻投资生意失败,情急下向地下钱庄借贷150万元,却掉入“过户做为担保”
的陷阱,让自家价值上千万透天厝,无情的遭地下钱庄持法院强制执行命令,将一家7口
赶离住了19年的家,全家人错愕“原来可以合法抢房!?”不过,被指控的地下钱庄否认
自己是钱庄,更强调没有人逼他们签下以透天厝担保的同意,一切行为都合法。
双方的借款协议书中,黎姓夫妻是借钱的乙方,钱庄的余、篮姓男子则为甲方,协议中第
一项提到“乙方将南投市○○路○○○巷○○号土地及房屋所有权,过户到甲方名下做为
担保用”,由于该透天厝有银行贷款,协议载明“银行贷款每月应由乙方负担”,另因双
方借贷关系,乙方每月需支付利息约10万元。
起初夫妻俩觉得奇怪,不解为何要以透天厝“过户做为担保”,但对方表示:“我们也需
要有保障!”因为急着用钱,夫妻俩最后勉为同意,但对方进一步说,既然过户,怎能有
不相干的人居住,因此双方又签了房屋租约,并到法院的公证处公证有租约的事实。
黎姓夫妻就这样一步步掉入陷阱中,直到一家七口被赶出家门,才发现代志大条。夫妻俩
及其亲属刘小姐向《苹果新闻网》还原透天厝遭“合法抢房”经过,指先前因为生意失败
,向朋友借款150万元周转,原以为可以慢慢还钱,但朋友却突然有急用,要求尽快还钱
,才会在别人介绍下,到竹山镇一家土地买卖的事务所,向余姓及篮姓男子所经营的地下
钱庄借钱。
他们表示,由于余及篮不断强调,相关法律动作只是为保障夫妻俩能如期还款,双方便于
2019年7月17日签下协议书,透天厝也过户到余男及篮男的名下。
对方还表示可以长期借款,只要每月固定付利息就好,没想到,此举已掉入陷阱,但夫妻
俩却未在第一时间察觉不妥。
签约后过5个月时间,去年2020年2月底,夫妻俩突收到对方的存证信函,要求支付5个月
来的租金,若逾期缴纳,将终止租约且必须还屋。这时,夫妻俩才发现被骗了,惊觉对方
两手作业,一面协调、一面执行法律动作,最终目的就是想抢走房子。
今年4月底夫妻俩再收到第二份存证信函,余男及篮男表示,要解除双方承租关系,且之
后不再出租,要求他们尽早搬离。
两份信函让夫妻俩不敢置信,虽也回存证信函,表明双方没有承租的事实。不过,余及篮
并未理会,继续付诸法律行动。
对方再向法院提出民事声请强制执行状,并于今年12月14日下午,跟着法院执行事务官、
警察、搬家公司等人,一起出现在家门口,当下即把他们夫妻俩等7口赶出家门,突然恶
耗让全家人晴天霹雳!“没想到对方竟能做得这么绝,活生生把他们避风遮雨的家给抢走
。”黎姓夫妻无奈这样说。
面对黎太太的哭诉“房子是被骗走的,文件都假的”,现场的法院执行事务官也无奈表示
,房子已过户,租约又是透过法院公证,双方都有签名了,就算提刑事诉讼也无法停止执
行,且又未向法院申请债务人异议之诉,现在执行时间到了,现在却说是被诈骗,法院也
只能依法执行。
债权人篮男及余男当天也到场,与搬家公司一同将屋内的物品装箱、打包,把所有物品都
放置于家门外,夫妻俩却什么也做不了,只能眼睁睁看着住了19年的房子被“合法”抢走
。
黎太太透过自己的表姊刘小姐说明事件来龙去脉,她表示,对于此操作感到不可思议,因
为他们不懂法律,一步一步地陷入圈套,怎么可能因为150万元的借款协议书,就让自家
价值超过上千万的房屋被抢走,让人不敢置信。
刘小姐也提到,对方有请代书代办过户,注明“买卖交易”、诓称以8百万元过户,但根
本不是事实,且夫妻俩每月都有支付借款利息,以及每月1.9万元的房贷,怎么会是别人
的房屋。
黎姓夫妻已向南投地检署提告,告余男、篮男及代书钟男,刘小姐说,钟男明知此过户行
为并非买卖,却以8百万元买卖价格做实价登录,明显触犯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另外,
夫妻俩也提告对方诈欺罪,认为该余男与篮男设立地下钱庄,施诈术借款以担保为由,要
求被害人过户土地及房屋。
刘小姐也认为法律保护是在坏人,当时他们跑到法院求助,如果要强制对方停止收回动作
,得先缴3分之1地房屋价金作为担保,等于约266万元的金额,当下根本无力负担,如果
他们有这笔钱,干脆把150万还给对方就好,就不会发生这种事情。
刘小姐也当时对余男呛声“你们这些可恶的地下钱庄”,对方也回“我们不是,地下钱庄
的人都是全身刺青”,甚至说:“只是想要回自己老本”,根本不管黎姓夫妻一家人无家
可归。
《苹果新闻网》透过电话联系上钟姓代书及篮男,篮男喊冤他没有违法,强调过户的手续
都是由黎先生亲自送件,为避免争议,双方再到法院公证租赁契约成立,债务改由他们来
揹,说好的租金也都没付,避不见面、电话也不接,不断地拖延还款。
篮先生还提到,房屋税、地价税这两年都是他们缴的,黎姓夫妻还曾来跟他们协调,希望
把房子买回去,但价格谈不拢没有成交,不然希望继续租下去,但他不同意,担心夫妻俩
不守信用,这些内容都有录音档。
对于用法律执行力来将黎姓一家赶出家门,篮先生无奈说,没有人喜欢这样做,但相关的
法律文件都有签名,法院也有执行命令下来,警察也来依法执行公权力,真的没什么好争
议的。
篮先生说,目前房子收回后,原本的约四至五百万元房贷,改由他们来揹,为了尽快还清
这些债务,先清空屋内物品,到时会将房子卖掉,才有办法还银行钱。如果黎姓夫妻俩有
诚意买回房子,他们还是愿意谈。
钟姓代书则表示,据他所知黎姓夫妻投资失败,连退休金都赔下去,夫妻俩每月薪资也被
固定扣款还债,当初他们被其他债主追讨中,房子都快被查封,夫妻俩为闪避查封,才转
向余、篮借钱还债,才会先把房子过户到他人名下作为担保,以逃避查封。
对于被告诈欺等罪,篮先生表示尊重,就让法院来判定谁对谁错,他说黎姓夫妻根本无理
取闹,他们也不愿意再囉嗦,一切就依法处置,否则希望它们赶快去想办法重新生活,再
乱下去也是浪费时间。
篮男也与《苹果》相约见面,好好说明此事,但时间到了只有钟姓代书出现,表示篮男及
余男低调不出面,由他来说明此事,并拿出一大叠资料,说明自己是合法处置,但未提供
记者录音档或任何缴款证明,也拒绝记者录影采访。
南投地方法院表示,院方审核执行名义无误后,始核发自动履行搬迁的命令,债务人二人
亦有收受该命令。因债务人未于期限内履行,篮男等人再具状声请强制执行,经院方履勘
后择期开始进行点交程序。
另外,当时于法院公证时,公证书中载明“应迳受强制执行”,债权人依法声请并无不法
;由于债务人主张债权人为地下钱庄等情事,属于实体法争执,执行单位并无审认判断之
权,应由债务人另行提起诉讼解决。
亨达两岸法律事务所律师谢宪恺分析,先协议过户给别人,又到法院公证方屋租约,这样
,不能说是诈骗,此合约在业界实务上也算常见,在法律上是有效力的,而借款协议条文
中就算写出“过户当担保”,也是白纸黑字的内容,又是有社会历练的双方签下同意,很
难指控对方欺骗。
另外,平衡两照说词后,余与篮到法院公证租约成立,经过公证人公证,效力视同公文书
,合法性无庸置疑,站不住脚的可能是黎姓夫妻一方,以目前初步资料来看,黎姓夫妻要
透过提告要回房子,是有难度的。
谢宪恺提到,当事人可以透过2种救济方式,要求停止执行或要回房子,最快的是向法院
声请异议之诉,通常需付3分之1相对假扣押价金,法院才有可能判暂停,但此案很难依此
管道,毕竟债权人持有的法院文件齐全,一时间难以胜诉。
另外,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返还房屋,主张自己是房屋所有权人,但
前提是法官会看当事人,是否能够履行当初的借款协议,若不能凑出债款,恐怕也很难胜
诉,且此案须花时间审判。(地方中心田兆纬/南投报导)
心得:如果那房屋真值一千万,怎不以房屋做抵押,向银行贷150万出来还朋友,然后
按月缴银行房贷,搞到这么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