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们好
最近订了一间透天预售屋,在审阅合约发现一些问题,想跟大家请教
主约部分https://ibb.co/S6WRYR3
一、第10条第5款:盖妥移转登记文件时,开立本票、贷款核准文件、2个月利息给卖方
,于移转登记日拨付贷款金额给卖方,如逾期要付延迟利息。
我的疑问是,银行也要几天的拨款作业时间吧,这样订罚则合理吗?
附件的部分https://ibb.co/ZGsVWDm
二、代办贷款委托第2条:最后一句,逾期以违约论。
我的疑问是,如果真的有事超过7天才提供贷款资料就被当违约,罚则感觉过重了。
三、代办贷款委托第3条:合约要求过户当天要拨贷款,这可能吗?(这题跟上面第10条
问题类似)
先谢谢各位大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