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有个问题想请教
家人住在汉神百货附近巷子里地坪的16坪多的透天,已经住了十几年,这两年一直有土地
开发商要来收购,但之前没有意愿都不了了之。
今年小朋友上小一了,就读的国小离家几百公尺,这阵子做了不少工程,包括铺了全楼层
超耐磨地板、外墙铁皮、全楼层壁纸油漆以及换购部分家具等翻修工程,算是不小的工程
。
这几天开发商又来,这次说他们已经和附近的各间都签妥了和建商谈的委托书,只剩家人
和隔壁两间还没搞定。只要屋主点头,之前花的补贴什么的都可以谈。
我个人觉得那是话术,但如果是真的,请问是不是该以钉子户为荣拿翘呢?开玩笑的,想
请问各位有经验的版友是否有什么建议或是该注意的事项可以指点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