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onolulu (stars)
2021-08-30 15:53:35最近妈妈想脱手投资的一间房子
我帮忙看了一下房地合一的税率条款
发现申请自用住宅 卖方可以有400万的免税额
因为网络上条文查 我有点不太理解
想请问了解税法的大大们
房屋所有人为弟弟持有 他本人户籍没设在此房
不过妈妈本人设籍在此房 六年
是否售屋时能用自住房屋的税率?并享有免税额400万?
另一点要卖的房子已经售斡旋 如果在准备签约过户前 房屋自住还没申请完毕的话 或还
在进行中的话 那卖方时还能用自住房屋税率吗?
谢谢各位帮忙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