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是一个汉语词汇,亦作“糺纷”,读音为jiū fēn,基本解释指争执不下的事或不
易解决的事情,也有交错杂乱貌;纷扰;杂乱;犹纠缠或争执的事情之意。
伪造文书(Forgery)在法律上是指故意制造假的文件或删改文件以达致误导他人的目的
(deceive)的行为,通常会因而得到利益(但并不以此为构成件)。未经文件的拥有人
授权而复制文件并不是伪造文书,但若之后以有关的复制文件来误导他人就算是伪造文书
。
依据民法第354条第1项本文规定,卖方应该要担保在房屋移转给买方的时候,不能有减损
价值的瑕疵,也不能有减损通常效用或契约预定效用的瑕疵。一般常见的房屋买卖纠纷类
型,最常见的就是屋子有漏水状况。
去年全年房地产消费纠纷共有1932件,其中以仲介业最多、有990件,其次则是建商、有7
18件,进一步统计前3大纠纷原因,以房屋漏水最多、有217件,其次则是终止委售或买卖
契约、有189件,第3多则是隐瞒重要资讯、有147件。
房屋漏水一向是房产交易最常见的纠纷,尤其屋龄动辄3、40年的老公寓,很难避免有漏
水的问题,消费者若是确定要买老公寓,就要有心理准备必须处理漏水的问题,当房仲业
者接触此类案件,不免被投诉,所以现今比较知名的品牌房仲业者,也几乎都有提供漏水
保固,甚至有工班配合修缮。
建议消费者在买房子前,千万别轻信屋主、仲介说没漏水,一定要亲自检查,尤其是在下
雨天时,也有可能发生墙壁渗水现象,责任归属多数是前屋主应该负责,但房仲业者有时
也只能硬著头皮处理,只要一不小心没让买方满意,消费者肯定是先投诉再说,房仲业者
也只能哑巴吃黄莲,处理到买方满意为止。
但总归一句纠纷是可以解决的,只要企业有负责任的态度,愿意替消费者妥善处理,处理
漏水或是壁癌等屋况产生的纠纷,以现在科技来说并未是难事。
而在房产买卖另一个严重的现象是伪造文书。
纠纷问题的源头来自于屋况、屋主、买方,而伪造文书就是房仲业者本身的问题,为本国
刑法第 339 条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诈术使人将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以前项方法得财产上不法之
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
最常发生就是,不肖仲介伪造屋主签名,擅自变更买卖价格,算准买方不了解房市行情,
提供房价错误资讯,严重损害顾客之权益,甚至利用人头向银行诈贷,变造不动产买卖契
约书制作假合约,在短时间里赚取差价,这完全是仲介业者本身打从内心就是想要欺骗消
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