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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文:
独家|38岁工程男凭一间房终结母胎单身 卖起家厝竟踢铁板
“有间房对找对象也有帮助。”高市一名母胎单身的38岁工程师在桥头区买下2房预售新
案、总价542万元,买下起家厝2个月后,他脱单、结婚,今年将为人父,考量郊区生活不
方便,他想将该屋换约脱手,却遭建商以他赚取38万元价差,涉嫌炒房拒绝,工程师认被
刁难,愤而向消保官投诉;双方争执点在于该屋买卖合约规定,建商没有正当理由不能拒
绝换约,但何谓“正当理由”,连主管机关、内政部地政司也无法具体定论,律师认为,
建商和消费者对于合约内容解释不同,到法院申请调解,请公平的第三方做认定。
38岁的蔡姓工程师年收近百万,去年7月,他买下华雄机构旗下豪镁建设的桥头预售案“
音乐河”,2房、27坪,总价542万,每坪单价约15万元;他首付60万元,剩余50万在明年
交屋前付清即可。
蔡男买下起家厝2个多月后,去年10月火速陷入初恋,并于今年结婚、将为人父,幸福猝
然降临,他考量郊区2房不方便一家3口未来生活,加上新婚妻在市区工作,他打算将该屋
卖出,到市区买千万元的中古3房。
蔡男找到买方愿意加价38万,以总价580余万元承接该房,他向建商申请换约,但对方告
知“只有三等亲才能换约”,让他错愕。
蔡男向《苹果》抱怨遭各种刁难,建商曾说“该案有超过300位住户,若人人要换约,那
不就忙死了。”“公司要收回这间房再卖更高。”甚至扣上政府打炒房不能换约的大帽子
。
但蔡男强调,房地合一税2.0新制上路,“该缴的税我都会缴,且还要扣掉仲介费”,他
无法接受建商说词,无论是政府打炒房或合约规定,“都不构成不让我换约的理由,影响
到我的正常权益。”他在7月初已向消保官申诉,提出调解。
音乐河强调邻近高雄都会公园优势,紧邻后劲溪水岸绿地,为地上22楼、地下4楼、共有3
栋,包含304户住家、7户店面,规划2~4房27~50坪,根据售屋平台,该案近一年已出现涨
幅,单价21~23万。
对此,建商华雄建设李姓承办人回应,公司提出3方案,包括2房加价换购3房、无偿解约
、等成屋过户后再自行买卖,但全遭蔡男拒绝。
华雄建设认为,蔡男有买低卖高的心态,且合约载明换约“必须经得卖方同意”,如果买
方有亲兄弟姊妹之间的非买卖行为,或不得已的苦衷,公司也会愿意配合,但该案当事人
房子还没盖好就找房仲转卖,后面的买家需承受更多成本,“人人都想赚一手,会让房地
产交易混乱。”目前该案在网上出现5笔已购客户要透过仲介转售,公司已个别告知,无
法受理。
该预售屋买卖合约是根据内政部订定之“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
进行部分修改,其中第19条“房屋转让及换约条件”提到,“买方于本契约房屋所有权移
转登记完成前,如欲将本契约移转他人时,必须事先以书面征求卖方同意,卖方非有正当
理由不能拒绝。”
记者问地政司副司长林家政,何为卖方得以拒绝买方换约的“正当理由”,林家政表示,
“这其实尚无具体定论。”
高雄市消保官殷茂干表示,蔡男提出第二次申诉,由于结婚生子、老婆怀孕而改变未来住
房需求,消保官认为是正当理由,不像是恶意炒房,将协调双方继续沟通。
诚品联合法律事务所黄韡诚律师表示,从过去接触的个案来看,高雄有其他建案也是同样
的条款,但并没有发生换约争议,消费者有换约的权利,但建商和消费者双方对于合约内
容的解释不同,建商认为消费者要换约是在炒房;而消费者认为建商拒绝换约的理由也无
法站得住脚,当发生争议时,建议消费者请律师写律师函,针对合约内容提出具体陈述和
要换约的正当理由,在法律意见上向建商晓以大义;或到法院申请调解,请公平的第三方
做认定。(林佩萱/高雄报导)
心得:
建商提出三方案
1.两房换三房
2.成屋过户后再转卖
3.无条件解约
现在有些建案主打投资客少,自住居多为卖点,换约都有限制三等亲或者是不给换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