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个台中G0预售屋的物件好像很划算
预计在2021/12开始交屋
预售屋的售价是876
房屋坪: 29.25
车位坪:7.65
是很标准的2房
目前屋主要卖930
因为建商这边已经不能换约,
所以要当作是成屋买卖,
头期款需要分2期,
也就是第一期93万(签约当下付款)+93万(签约一个月后)来做支付
但是屋主要卖的原因是付不出尾款给建商,
所以需要动用第一期93万当中的78万来支付尾款给建商
也就是履约保证帐户只剩下15万元...
仲介这边是说,可以指定这78万必须要汇入建商的指定帐户,
这样可以避免屋主乱把钱作为其他用途。
但是听起来这个78万的部分,还是有一些风险存在,
毕竟就不是履约保证的保障范围。
并且仲介这边签的是权利让渡书,所以建商在交屋的时候还是会先交屋给屋主,
之后才会再次转让给新买家。
请问版友这样的交易容易发生什么问题吗?
再麻烦大家打醒我一下,或者是这样的买卖应该没什么问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