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远雄签立预售屋买卖合约之后,远雄完全未告知就把我的已购户装置为实品屋,供大
家参观,依据远雄员工的说法,甚至可能是签约时该户就已经打算规划为实品屋,却因部
门间横向联系疏失而未告知,我还是跟朋友去参观实品屋,才知道实品屋设置在我家!多
次向远雄反应,得到的回应却是“产权还是远雄的,远雄有权使用”,等于还没过户前,
因为产权还是建商的,建商要做什么使用,消费者都“只能被迫无奈接受”!
事后又因远雄疏失(水龙头没关)导致整间泡水,初验时发现墙壁均有壁癌、水痕,轻隔
间拆开后发现硅酸钙板里面的金属片都生锈了,甚至连楼下住户的天花板都有水痕!而我
事后跟远雄协调,远雄的人还表示不只我这一户有泡水问题,实在很夸张!
远雄虽然有做了部分的修缮,但这一切都让我觉得用新屋的钱,买到的却不是全新的房子
,对消费者的权益完全没有保障,协调过程也是身心俱疲,以此惨痛经历提醒大家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