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花千万买房缩水5.8坪反遭房仲呛 竹科工程

楼主: rpg1510 (八分之三)   2021-04-04 03:34:46
※ 引述《jessie83 (jessie)》之铭言:
: 花千万买房缩水5.8坪反遭房仲呛 竹科工程师怒向消保官投诉
: 据受害工程师指称,去年8月看准竹北即将开百货公司,因此在百货附近购屋置产,相中
: 1处12层大楼,并经由房仲介绍,最终以每坪29.3万元,总价1380元购入一间4房2厅2卫
: 的住宅,并向负责办理的房仲业者程姓营业员确认型录上所写的房屋面积有57.673 坪。
: 随后不到30分钟之内就完成签约,但在签约过程中地政士出示的地籍誊本及权状记载的
: 面积时,均以“平方公尺”计算,并没有直接换算成“坪”,因此工程师表示当下并没
: 有细究,却没想到房屋都过户1个月后,工程师才在实价登录上意外发现自己的房屋权状
: 坪数竟只有51.866 坪,与当初型录所写不同,等于相差5.807坪。
: 受害工程师表示,他马上跑去向房仲询问,没想到却得到对方回应“这是小小缺失”、
:“是误载,我们算错了”,“登记错误,是 51.866 坪才对”,还遭房仲指责“当时为
: 什么不看清楚,事后才表达”,房仲则表示愿意退还 1%仲介费作为补偿。
: 工程师不满自己以每坪29万元购屋,却莫名其妙坪数少了近6坪,损失超过170万,气得
: 向新竹县政府消保官投诉,经消保官靳邦忠协调,建议双方以 2%和解,房仲却仍态度强
: 硬,当场拒绝 2%和解 ,还怒指消费者“以后如果每个人签约之后都来说坪数不符的话
: ,那我们生意都不要做了”,房仲的态度连消保官都看不下去。
: 靳邦忠表示,因业者出示型录与权状登载相差甚大,双方又争执不下,尤其业者事后对
: 消费者处理态度确实不佳,如不予从重处罚,日后所有的仲介如法炮制,事后动辄以登
: 记错误或误载,虚灌坪数讹诈消费者,将严重侵害到消费者的权利,最终决定以消保法
: 第36 及 58 条进行行政监督,剥夺业者未提供买方可合理期待专业服务而取得的“仲介
: 费利益”新台币27 万6000元。
八卦是:消保官还是在帮房仲
房仲就算赔2%还是赚
新闻中只着墨房仲赔偿-买方服务费
其实,只要是购屋者透过房仲购买房子
服务费实际的支出是在2%~6%之间
例如:买1卖1 → 2% (通常出现在房仲拼成交)
买2卖0 → 2% (屋主踩太硬)
买2卖2 → 4% (平均房仲业收到的佣收比)
买2卖4 → 6% (很难得)
ps.
至于低于2%的,房仲基本上不会做
除非是大金额的
例如总价超过3千万
没错,总价就是包含了卖方服务费
翻译成白话:买方在帮卖方,付本来是卖方付给房仲的卖方服务费
所以这件案子如果真要公平裁处
消保官应该怎么判?
叫房仲把跟原屋主(卖方)的“服务费确认单”拿出来
(最终的卖方服务费,会登载在服务费确认单上
房仲会依据确认单上的金额,才会从履保里面扣掉)
所以工程师实际能获得的损害赔偿
最高应该可以达到6% (买2卖4,叫房仲把卖服也吐出来)
也就是27万6千元的3倍 → 82万8千元
作者: gmjoin2007 (纠引)   2021-04-04 03:53:00
结论=>一些无良房仲os:反正我还是拿4%,下次继续骗抢成交,管你的。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21-04-04 05:36:00
这并不都是检讨受害者而已吗这边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21-04-04 07:36:00
损害赔偿的概念不是这样推的,是要看有多少损害赔6%以上也可以,但问题是你要举证赔偿多少很困难2%就只是一个数字而已跟服务费其实没有必然关系
作者: Fujiwarano (???)   2021-04-04 07:38:00
买方付高价给屋主 屋主付4%服务费给仲介没啥问题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21-04-04 07:39:00
很有可能买方以为买便宜但其实买在市价,这样他的损害是多少?你无法计算
作者: Fujiwarano (???)   2021-04-04 07:39:00
买方顶多求偿到缴多少服务费吐多少已经是极限然后买卖要成交 一定是屋主觉得卖高价 买方觉得买便宜
作者: Fujiwarano (???)   2021-04-04 07:40:00
双方立场是冲突的 怎么可能照你说的判这房仲蛮智障的 连房子坪数也算错 被罚买服很正常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21-04-04 07:48:00
买方也挺瞎的差那么多不用计算机一眼就看出来竹科工程师心算应该没那么差吧
作者: sdada (superwet)   2021-04-04 07:56:00
那一间房仲?
作者: henrk (台北大肥猫)   2021-04-04 07:58:00
好奇的是,买卖合约书也写错吗?
作者: aesdu (123)   2021-04-04 08:00:00
合约书都是官方单位平方公尺,民间才在用坪...
作者: skizard ( )   2021-04-04 09:27:00
没错 仲仲说的好 都是买方没注意的错 仲仲的专业就是数钱
作者: supa64 (淳朴商人)   2021-04-04 09:57:00
我早说过,写错合约是6-30万,新竹地政局就先裁罚27了有人总是以为要一案多罚,要也是新竹地检署检查总长裁定,有时候看讨论串文章真心觉得来到中古世纪猎女巫一个样
作者: alanbread (欧买嘎)   2021-04-04 10:05:00
超天兵
作者: lynos (快乐就好)   2021-04-04 11:41:00
要卖方吐出才是仲介的责任本来就是最多赔服务费买方提告求偿对象,还要加上卖方
作者: jaricho (...)   2021-04-04 11:44:00
回26楼 这不是天兵 这是竹科人霸气 买房跟买菜一样
作者: lynos (快乐就好)   2021-04-04 11:44:00
买卖解除也是结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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