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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流新闻网调查中心/台北报导
台北市一名陈先生2016年委托当时信义房屋张姓业务主任买房,没想到却惨遭诈欺,70万现金白白落入了房仲的口袋。根据判决书内容,该位房仲刻意隐瞒买家、屋主恶意抬高房价,并把70万价差中饱私囊。最后买家有幸因故解约,才惊觉自己受骗。如今经过近5年的等待,法院终还给陈先生公道,该位前信义房屋的房仲张男涉犯诈欺取财罪,处有期徒刑10个月。
2016年5月,陈先生透过信义房屋大直重划店委托张姓业务主任购买台北市一处房屋,经过张姓房仲与屋主林小姐及其前夫磋商后,林小姐愿以新台币2,225万元出售房地。不过张姓房仲却并没有如实以告,反而佯称屋主出售房屋的订价为2,300万,但因其前夫急用现金,若陈先生愿先交付现金70万,屋主前夫不但愿意出售,还愿意便宜5万元,总价以2,295万元售出;只是合约上交易金额只能写2,225万元,不能让林小姐知道其前夫拿70万元,导致陈先生陷于错误而应允。
据了解,同年5月9日陈先生与林姓女屋主签下那份他认为房价被做低的订价金2,225万元的不动产买卖契约书后,同年5月13日依约将10万元斡旋金以及第一期款170万元,共180万元汇入专户后,同日再将70万现金支付给张姓房仲,由他转交给屋主,结果张男不但没有将现金交付给屋主前夫,甚至骗走70万元得逞。
没想到的是,最后陈先生因贷款金额不足解约,信义房屋扣除合约记载的50万元违约金后,退还给陈先生130万元,但没退还先支付的70万现金,陈先生向屋主要回70万元,求证后才发现,屋主前夫从头到尾根本没有要那70万元现金,而张姓房仲也没有将70万元交付给屋主前夫,陈先生方才知道自己受骗,愤而对张姓业务提告。
根据判决书可知,屋主前夫在听到陈先生给张男70万元后,用LINE讯息询问张男,但张男改以语音通话,并承认“有在餐厅收陈先生70万元”、“会全额赔偿买方”,但LINE却仅传送“会处理”的讯息,且说词反复,因此屋主前夫要求张男立文字声明,表示70万元一事与其无关,会找买方自行处理。
恶劣的是,张男在70万元一案东窗事发后,一再私下与屋主、买方进行协商处理,但却在外人无法查看的脸书网页上,发布不实指责卖方的文章。
对于凭空被要70万元,林姓女屋主在LINE群组中喊冤“因为今天突然冒出的这70万说法,让我们真的感觉很委屈,觉得自己的清白受损,让我心情很不好,一整天心脏非常不舒服,感觉快要窒息了”并请前信义房屋张姓房仲尽快帮他们确认及解决协议的流程。对此,张姓房仲跟屋主前夫表示“好,我来处理,以期平安落幕,请您跟太太这边等我消息,麻烦了,谢谢”。因此综观上述说词,可以得知,张姓房仲向陈先生收取70万元一事被屋主前夫知道后,便没否认收取70万元一事,更表示与屋主、屋主前夫无关,将自行与买家处理,明显看出其诈欺取财的意图。
最终判决认定张姓房仲利用担任陈先生仲介并取得其信任的机会,除了提供错误且自己恶意哄抬的房地的价金外,还欺骗买家需要由他私下转交现金价差给屋主前夫,导致陈先生陷于错误,进而交付给他70万元,造成陈先生财产上损害。并审酌张姓业务在被告发后,仍向陈先生佯称70万元是屋主前夫取走,另向屋主前夫佯称此事与卖方无涉,导致陈先生深受其苦。再加上张姓房仲在审理时否认犯行,以及说词前后矛盾的犯后态度,最终依照《中华民国刑法》第339条,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诈术使人将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判处10个月有期徒刑。
心得:
信义房仲的水准堪忧,70万白花花现金,几个月薪水这样就赚到,能不饱吗?
找房仲真的要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