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自然人之间的买卖.
也就是买卖双方都是自然人,都是"大爷"
消基会消保官和法官都不会偏袒任何一边.
因为两边都是大爷..XD
然后没有三天审阅期,因为你不是买商品.
签约就签约了,甚至口头约都是约,你只要line上面有打字或是讲话有录音,就成立.
违约只要理由不够"可怜无奈痛苦",违约赔偿基本上就是照规矩全吃.
(当然金额超大有可能可以打折)
然后违建部分.
因为这是很明显的阳台外推,不可能看不到.
所以无法构成解约条件.
你要检举违建是你检举的事情.
成交是成交的事情.
两者之间没有关系.
也就是你检举你的违建,但成交还是要成交...XD
记得...一眼就看的出来非常明显的东西,包含漏水,包含钢筋外露...
都无法成为解约的条件...!!!
因为你看了之后才签约...你到看了!!!
然后呢..
现在就是..
你如果延迟交屋,或是延迟付款或是干嘛.
卖家就可以开始要求延迟赔偿.
就算你检举到政府叫他把违建恢复,都无法阻止.
因为这是两件事情,违建是违建,你们买卖合约是买卖合约.
不可以拿东边来干扰西边,一件事情归一件事情.
一堆人最爱把事情混再一起当撒尿牛丸
这样你搞上台面都会被规矩修理.
所以只论买卖合约...
你并没有达成解约的条件.
并且也没有达成延迟合约完成的硬性理由.
所以你买卖合约还是必须照日期走完.
否则每拖一天就要赔万分之五.
拖太久就你违约,还要额外支付违约金(前面拖延的赔偿金照样要付)
另外解约的话,中间产生的所有双方代书费仲介费和延伸费用,都你要支付.
你会赔到脱裤子...
so....请尊重买卖合约...
不要把对付商家的那一招用在这种自然人交易上面.
没用,因为买卖双方都是老大,都是至高无上的"人民"...
你不具有半点优势!!!!